重慶男子為車裝上麋鹿角被交巡警攔下:不得私改車容
據上游新聞-重慶晨報12月24日報道,23日上午10點過,沙區110快處隊民警在鳳天路周邊例行巡邏的時候,發現一輛白色的越野車在鬧市區快速行駛,車身兩側伸出了長長的兩根紅色的東西,看上去就像車頂“長”了兩根角,很是顯眼。但同時,也很影響越野車司機和其他司機的駕駛安全。
於是,民警將越野車攔下,走近一看才知道是兩根麋鹿角裝飾。

圖自上游新聞
車頂“長”角的越野車司機是一個小夥子,二十多歲,姓吳。被民警攔停讓他感到很懵,他不知道怎麼回事。
民警告訴他給車輛加裝麋鹿角屬於私自更改車輛外觀的行為,影響自己和他人的駕駛安全,是一種違法行為。
聽了民警的介紹,小吳這才如夢初醒,他連忙向民警解釋,説麋鹿角是幾分鐘之前在一家汽車裝飾店裝上去的,當時看到這一對麋鹿角的時候覺得很酷,也很好玩,臨時給愛車裝的。

圖自@平安沙坪壩
解釋完後小吳一邊跟民警認錯,説他真不知道他的這種行為會存在那麼大的安全隱患,一邊急忙把麋鹿角拆除了。
民警念在小吳屬一時貪玩且車輛不是永久性的外觀改變,就對小吳當場進行了警告批評和法制宣傳。
民警提醒,有些人特別是年輕人為追求個性,常常是把自己的愛車倒騰得五花八門,酷是酷了,但私自改變車輛外觀同時也觸犯了交通法規,影響了自己和他人的駕駛安全,出了事故保險公司也不認,真是得不償失。
而且,在車身上粘貼裝飾品,當你的車速達到一定程度,裝飾物很有可能被風吹掉,造成後車視線影響,是非常不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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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規定,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隨意對車容車貌和已登記的技術參數做任何改動,包括車身顏色等。同時,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後窗範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交警可對當事司機處以20元到200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