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滿大10歲女友提分手 索20萬賠償遭拒後報警
**“民警,有個女的欠我20萬元不還,現在被我找到了,你們快點過來。”**據柳州晚報27日報道,近日,廣西柳州天馬派出所民警接到了一名姓鄧男子的報警。出警到現場經過了解後,民警卻批評鄧先生無理取鬧。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我沒有欠他的錢,是他自己杜撰出來的。”民警來到柳石路的報警點後,被鄧先生指認欠債的女子向民警解釋。**他説她欠20萬元,她説他無中生有,到底兩人之間發生了什麼事情?**民警隨即對兩人分別進行詢問,得知原來是一起因“感情債”引發的糾紛。
女子姓龐,今年38歲,與28歲的鄧先生原是一對情侶,兩人交往了3年多。今年10月,龐女士向鄧先生提出分手。她認識了45歲的男子韋先生,經過反覆權衡,決定選擇韋先生作為人生伴侶,並打算在2018年春節舉行婚禮。對於龐女士的選擇,鄧先生非常難過,他想不通,自己這麼年輕,怎麼就敵不過一個45歲的男子呢?
“你的世界真的不太合適我,我想過了,還是要找一個成熟男子成個家……”龐女士對鄧先生表示歉意,希望能好聚好散。
龐女士提分手那天,鄧先生是摔門而去的,可過後,他卻覺得三年的感情不能説散就散,於是多次上門求複合。但龐女士沒有改變決定。那段時間,鄧先生傷心不已,其間有朋友為他打抱不平説:“她大你10歲,你不甩她就好了,憑什麼她甩你?她甩你,問她要青春補償費唄。”朋友的話似乎點醒了鄧先生,他決定以此方式要挾龐女士不分手。
“戀愛是你情我願的事情,什麼青春補償費?你太過分了吧!”
面對鄧先生的索要,龐女士很驚訝,她表示,錢不賠,也不可能複合。12月19日晚上,鄧先生再次來到龐女士家,這一次他不再要求複合,而是明確説要20萬元“青春賠償費”。龐女士拒絕了,還拿出電話説要叫人來轟他走,情急之下的鄧先生報警求助。
民警還瞭解到,鄧先生在單親家庭長大,從小與母親相依為命,可能是因為有戀母情結,所以並不嫌棄龐女士大他10歲。但兩人畢竟有10歲的差距,很多興趣愛好不同。三年交往下來,龐女士覺得鄧先生終究不是自己的生活港灣,於是在認識了思想較成熟、經濟條件比較好的韋先生之後,做出了重新選擇人生伴侶的決定。
瞭解事情經過後,民警給鄧先生做了思想工作,表示並不支持他提出的青春補償費,建議他理智放手,不再糾纏下去。鄧先生説,他心裏還是喜歡龐女士,索要青春補償費也只是想留住她。最終,鄧先生接納了民警的勸導,表示接受分手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