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一年兩立三等功的背後是從嚴治軍 賞罰嚴明
聚光燈閃耀的頒獎台上,親手為兒子李林清佩戴軍功章、戴上大紅花,父親李軍感到格外激動。
1月7日,記者來到第54集團軍某團採訪,恰逢該團舉行第三屆“感動鋼刀團十大人物”頒獎晚會。
去年,上等兵李林清憑藉過硬的軍事素質,在一年內收穫了兩枚三等功獎章:4月,集團軍組織創破紀錄比武,他取得5公里武裝越野第一名,榮立三等功;9月,在跨區演習中,他帶領3名戰士衝破重重險阻,成功完成迂迴破襲任務,入圍集團軍“鐵軍標兵”,再次榮立三等功。
撫摸着亮閃閃的軍功章,李軍為兒子感到驕傲,也為部隊獎罰分明的好風氣點贊叫好。
“下連剛滿4個月就能立功?”去年4月,得知團黨委研究李林清立功的消息,個別官兵不服氣。
李林清第二次立功時,爭議更大。有人認為,立功名額本來就有限,李林清已經立了一次三等功,應該把立功指標向沒立功的同志傾斜……
面對議論,各級黨組織最終統一了意見:有關規定明確,被上級機關確定為“訓練標兵”或在集團軍以上單位組織的比武中取得前三名,可以立三等功。最終,經過民主評議、推薦考核等程序後,李林清先後兩次被批准榮立三等功。
“依法治軍從嚴治軍,必須賞罰嚴明!”該團領導告訴記者,在立功授獎、士官選取等熱點敏感工作中,他們將指標、範圍、標準、程序等內容全程公開,並在團營連各級成立監督小組,強化對執行法規制度的監督。
獎懲貴在嚴字當頭。記者瞭解到,該團嚴格落實《加強實戰化軍事訓練暫行規定》,評功評獎實行訓練成績“一票否決”制度。去年以來,該團先後有20多名官兵在評功評獎、士官選晉、提拔任用等方面因訓練成績不過關被刷下。
2016年7月,一名指導員在抗洪搶險中輕傷不下火線,帶領官兵奮戰兩晝夜,成功堵住決口。年終總結時,營黨委認為其敬業奉獻精神可嘉,便準備推薦為立功人選。可評議時發現這名指導員年終考核有兩項成績不合格。對此,團黨委態度堅決:每一個名額都不能降低標準!
訓練場上,這名指導員正在進行強化訓練,剛剛跑完5公里越野的他告訴記者:“雖然沒有立功,但從哪裏跌倒就要從哪裏爬起來,下次考核,我一定要達到全優水平!”簡單交談後,他立即投入到緊張訓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