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無論如何不能讓笑聲變哭聲
據多家媒體報道,2月3日,重慶豐都縣朝華公園內一個花季少女在乘坐遊樂設施“遨遊太空”時發生意外被甩出,搶救無效死亡。經初步調查,事故原因為安全帶斷裂,安全壓槓未有效壓緊。事發後涉事遊樂場已經關停。
遊樂設施“吃人”並非首次,近年來一些地方曾發生多起大型遊樂設施將遊客甩出事故,事故原因大多是工作人員操作失誤、機器設備失靈、安保設備質量不佳等。本是為遊客提供休閒、娛樂的設施,如果不時傷人甚至至死,其共性問題值得我們深思。
首先,遊樂設施的使用、保養、檢驗等環節不容任何差池。大型遊樂設施屬於特種設備,根據《大型遊樂設施安全監察規定》等相關規定,遊樂設施的運營單位應對遊樂設施設置專門的運營管理機構,並且配備安全管理人員,運營使用單位應當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且平日裏需建立健全包括安全操作規程、作業和服務人員守則等在內的安全管理制度。類似事故中,運營單位是否嚴格做到了對相應遊樂設施的日常檢驗和維護保養?是否落實了每一項要求和規定而非刷流程、走過場?
其次,遊樂設施的管理來不得一絲馬虎。上述新聞中,事發時該少女9歲的表妹也一起乘坐了“遨遊太空”,而事發現場“乘客須知”中規定“12歲以下及1米2以下者嚴禁乘坐”。通常,在遊樂設施入口處都明確寫有乘客須知,對乘坐人員有一定的年齡及健康要求,但一些經營者實際中堅持“交錢就能坐”,對於乘坐人員是否滿足相關條件,往往選擇性忽視。
更深層的問題,是一些遊樂設施在運營機制上有漏洞。一些大型遊樂設施實行個體承包模式,運營方由個體承包者和遊樂場所共同組成,責任主體並不明確,一旦發生事故糾紛,難免會相互推諉扯皮。有時,遊客得不到票證,至於所消費金額是否包含保險,雙方權利義務是什麼,多是筆糊塗賬。
有數據顯示,全國已建成的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主題樂園達300家,其他遊樂園總計達3000家,一些公園也常用引進各類遊樂設施的辦法來吸引遊客。對於這些遊樂設施,運營方須嚴格執行設施的日常檢驗和維護保養,操作人員務必規範操作,同時乘坐者要遵守工作人員的指揮,只有安全鏈條上的每一個環節都十分牢靠,才能將發生意外的幾率降到最低。
從乘坐高空纜車、挑戰極限蹦極,到近年來興起的潛水、跳傘、滑雪、乘坐熱氣球等,時下人們的休閒娛樂方式越來越多元,不少人越來越追求新鮮刺激的極致娛樂體驗。大型遊樂設施的風靡,是現代休閒娛樂方式升級變化的一個縮影。相應地,對這些有一定風險的休閒娛樂設施的管理也必須及時跟進。無論如何,不能讓本來開心的事最終淪為“送命之旅”,別讓樂極生悲的慘劇一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