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標語”豈能一撤了之?
近日,有網友在微博中曝光鄭州市金水區房管局在“創全國文明城市知識”宣傳欄上,錯將“鄭州”印成了“寶雞”,圖片顯示光“寶雞”字樣的錯誤就有2處,分別出現在創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義和主要內容裏。在媒體持續追問下,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宣傳欄已印刷並張貼很長時間了,並確定是印刷公司操作錯誤所致,目前已將其撤下。(2月7日澎湃新聞)
近年來,一些讓人啼笑皆非的“段子標語”層出不窮,屢變“新花樣”,可謂醜態百出,有些是錯字連篇,有些是詞不達意,甚至有些為了刻意追求“標新立異”而不知所云,就像把宣傳標語中的地名印錯,也不過是徒添“烏龍標語”一個笑料罷了,而相關部門一貫伎倆就是撤了再改,改了再擺,或許在它們看來,宣傳標語的錯誤本就無傷大雅,芝麻綠豆。可是,事實真是如此嗎?
縱觀事件,簡單的把錯誤歸咎為印刷失誤,認為輿論圍觀這樣的個例小題大做,甚至在媒體倒逼下的不善發聲,實則就是一種典型的亂作為,就是履職盡責不到位。
目前,一些部門忙着“白加黑”“5+2”的創優爭先,但觀其製作的宣傳標語,要麼是標新立異錯字連篇,要麼是老調重彈應付了事,要麼是複製黏貼矇混過關,可謂漏洞百出,醜態盡顯。究其原因,就是把城市的宣傳標語簡單比作襯托成績的“小掛件”,思想上不去重視,作風上就顯得不嚴實、不紮實。
一幅標語就一座城市的文化座標,城市宣傳標語雖説只有方寸大小,星點幾句,但它卻是濃縮城市智慧的載體之一,是展現城市魅力的一張名片,也是一道獨具特色的風景線。因此,相關負責單位或個人,與其絞盡腦汁、搜腸刮肚去“東拼西湊”,不如多去徵求廣大民眾意見,利用多媒體聯動方式開展徵集活動,匯聚了民心的同時,也體現了民智。
眼下,對於“烏龍標語”亂象叢生的現象,若止於對個案輿論圍觀與吐槽,只會“按下葫蘆浮起瓢”。要想真正走出“割韭菜”式的窘境,相關責任單位或個人當需認真履職盡責,認真深入整改,否則,損害的就不僅僅是相關部門的公信力與聲譽,更會中傷城市文明形象,誠非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