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輝耀:選才基數,從“13億”變“70億”
作者:王辉耀
日前,三部委聯合印發《關於允許優秀外籍高校畢業生在華就業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分符合條件的優秀外籍高校畢業生無需工作經歷即可在華就業。這是我國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制度優勢、廣納天下英才為我所用的又一舉措,是中國實施全球化人才競爭戰略的重要一步。
近年來,隨着中國經濟實力進一步增強,我國逐漸成為國際人才的嚮往之地,外國人才集聚的態勢逐年加強,我國的人才選擇從過去13億人中選才轉向今天從全球70億人中選才。中國與全球化智庫在研究編撰的《中國留學發展報告(2014)》中就曾指出,若外籍留學生畢業以後不能直接在我國就業或創業,將在一定程度上屏蔽具有創新創業潛力的外國人才“苗子”,建議順應世界人才國際化流動的趨勢,放開外籍優秀留學生在華就業和創業的限制,我國也可以設置留學生實習簽證、工作簽證,允許短缺人才或居留達到一定年限、就業創業成績出色的外國人才留在中國。
繼過往兩辦印發《關於加強外國人永久居留服務管理的意見》、公安部出台支持北京等地創新發展出入境措施之後,這次三部委聯合印發的《通知》對外籍高校畢業生在中國就業應具備的條件、辦理程序、有效期、配額管理等做出了詳細規定,在此前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放寬,並更加具體、務實。用人機構、高等教育機構等各類主體,外國來華留學生、有志來華工作的外籍學生等都將從中受益。
本次《通知》的出台,也加快了外籍人才評價引進機制的市場化探索,更加側重評價人才實際工作能力及其為用人單位帶來的貢獻,不再侷限於以往國家體制內引進海外人才的諸多條件。這也就賦予了各類用人主體更多的自主權,他們可以根據多層次、多元化的實際用人需要,市場化地選擇最適合的人才,極大地便利了企業等用人主體在全球範圍內延攬優秀的青年人才,增強了他們選聘國際人才的競爭力。
出國留學與來華留學並重,是留學工作的重要理念,但調研發現,來華留學非常突出的障礙之一就是外籍留學生無法在華實習、就業,無法獲得工作、居留的通暢渠道和發展空間,降低了外籍學生來華留學的預期。《通知》的出台,放寬了外籍高校畢業生在華就業的條件,在解決這一問題上邁出了重要一步,將使更多有意願來華留學的外籍學生看到融入的希望,從而積極選擇來華留學。這將有助於減少留學赤字,並有助於高等教育國際化和來華留學體系的發展。
人才和創新是經濟全球化的主導力量。目前,制約中國企業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和“走出去”參與全球競爭的因素之一,就是缺乏跨文化的國際人才。吸納來華留學生和海外高校畢業生在華就業、創業,可以儲備和培養更多既有海外背景、又熟悉中國文化、國情的國際人才,促進全球人才環流。同時也向全世界釋放了更加積極的信號,歡迎全球人才到更加開放的中國發展,共同實現中國夢。
接下來,我們還需逐步為來華留學生構建“留學—實習—工作—永久居留”的完整鏈條,進一步提高來華留學吸引力;同時為全球人才描繪清晰的中國夢藍圖,對優秀人才的認定範圍更加開放,為我國創新驅動發展注入新的動能。
(作者為歐美同學會副會長、國務院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