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保護環境的“砝碼”,怎麼加都不過分
只有不斷增加懲治的“砝碼”,增加執法檢查的頻次、廣度、深度和力度,提高違法行為被發現的概率,增大企業的違法代價,挖出地方執法隊伍、政府部門的“內鬼”,嚴肅追責,天平才有可能向捍衞環境、保證公眾生存與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一邊傾斜。
2月6日出版的《半月談》披露了中西部一些地區和企業環保數據造假的七大“障眼法”,比如,實行“陰陽台賬”,一本是監測原始數據台賬、一本是虛假數據台賬;為應付檢查,提前截斷污水,增設管道把合格水注入檢驗水箱,使數據達標;為監測儀器“戴口罩”;把空氣質量監測站點搬離重污染區域等。報道同時顯示,一些執法者成了違法者,“親自”上陣編造、篡改監測數據。
不得不“佩服”一些地方和企業為造假使出的渾身解數——這份心力和智慧若用在正經事兒上多好!但願此番“障眼法”的公佈別成為違法企業的教材,而能成為監管部門有針對性地打擊違法行為的指南和索引。
在監測設備上做手腳,進而“粉飾”監測數據,企業就可以若無其事地繼續生產、賺錢,地方政府和環保部門也可以掩耳盜鈴般坐收漁利——一方面是企業貢獻的GDP,另一方面是數據“漂亮”、環保“達標”所彰顯出的治理有方。可如此一來,遭殃的是百姓——喝的水被污染了,地沒得種了,每天呼吸着有害空氣……
食品安全問題頻發時,人們知道了“易糞相食”的可怕,大意就是你不吃自家種的莊稼,我不喝自家產的牛奶,他不吃自家賣的饅頭,然後都賣給別人。環保也是一樣,我們大家生存在同一片藍天之下,誰也不能逃到“世外桃源”。
一些地方和企業攜手造假,説白了,就是在算眼前的經濟賬。造假的成本與守法的成本相比還是太低了。造假,要麼臨時抱佛腳,要麼花點小錢就矇混過關,而依法排污顯然很“費錢”,添置設備要花錢,設備運轉過程即廢水廢氣要達標也要花錢。
如果把環保比作天平,一邊是企業的各種環境違法犯罪行為,一邊是打擊、震懾這些行為的法律、措施,執法、監管。只有不斷增加懲治的“砝碼”,增加執法檢查的頻次、廣度、深度和力度,提高違法行為被發現的概率,增大企業的違法代價,挖出地方執法隊伍、政府部門的“內鬼”,嚴肅追責,天平才有可能向捍衞環境、保證公眾生存與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一邊傾斜。
同樣是在2月6日,環保部公開了其與公安部、最高檢共同制定的《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對三部門在依法懲治環境犯罪行為時如何進行案件移送、如何配合等作出了詳細規定。這意味着三部門聯合掛牌督辦環境違法案件或將常態化。而這種銜接配合、齊抓共管的制度和辦法,或將遏制以往的“踢皮球”等現象,其執法、司法效率和效果值得期待。對環保事業而言,這無疑是添加了一個新的“砝碼”。
從2015年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實施,對違法排污行為加大處罰力度、實行按日計罰,到2016年空氣治理相關指標被納入地方政府考核、環境質量監測事權上收加快推進、中央環保督察持續發力,再到2017年“兩高”司法解釋要求將環境監測數據造假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罪”論處,可以説,保護環境的網在一步步織密,“砝碼”在一個個添加。
動輒侵襲大半個中國的霧霾在時刻提醒着我們,環保任務之艱鉅、形勢之嚴峻。環境是大家的,我們不能放任環境保護陷入“公地悲劇”。對症下藥、懲治違法、保護環境,有些砝碼怎麼加都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