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晚報:長城之殤亟待依法整體保護
2月8日,“甘肅明長城遺址遭農田啃噬,有的成農户羊圈院牆”的消息引發社會熱議。(2月9日中國新聞網)
長城是世界上體量、規模最大的線性文化遺產。據國家文物局公佈的歷代長城測量數據,長城總長21196.18公里,保存較好的不到10%。所謂“較好”,也僅僅是能看出那是長城,因為“保存不好”的長城已經成為一個緩坡或者一道土壘,更多長城正淹沒在時間與空間中。
保護長城,應該成為一種文化共識。然而,遺憾的是,風雨侵蝕、人為破壞、缺乏維護管理,長城磚被偷盜、拆解、販賣的現象屢見不鮮……正如專家表示,目前古長城保護面臨着“天災人禍”、利益糾紛、保護性開發不當等問題,迫切需要解決法規約束力不強、管理職能交叉、保護力量不足、無序開發等問題,長城生存狀況可謂堪憂。
如果讓長城順其自然,長期遭受自然災害的侵蝕和人為破壞,坍塌、損毀、消失的速度必然加快,若哪一天只有百里長城或者十里長城,試問:它還能成為世界著名的文化遺產嗎?所以,長城作為一個整體,保護應該是保護它的全部,而不是選擇性保護,更不是讓其自生自滅。否則,後人恐怕只有看着畫冊想像人類創造的這一偉大的歷史奇蹟了。
《長城保護條例》已頒佈實施10餘年。遺憾的是,《長城保護條例》沒有具體的細則,加之企業違法成本低,各地破壞長城的案例時有發生,而一些地方政府則出於經濟利益的考慮漠然處之。如此種種,無疑成為長城之殤。
保護長城遺址,就是保護人類自己。保護長城遺址,就要修訂完善《文物保護法》《長城保護條例》,加大執法力度,把長城的保護、開發、利用納入法制化軌道,堅決杜絕在基礎建設、長城資源利用等方面,隨意開挖人為破壞長城的行為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