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萬醫藥代表失業能解決“看病貴”?
2 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公佈《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要求醫藥代表只能從事學術推廣、技術諮詢等活動,不得承擔藥品銷售任務,其失信行為記入個人信用記錄。此前有統計顯示,中國醫藥代表人羣總數大概有300萬。意見的出台,則意味着,過去“看臉”、“看公關”的手段或將失效,這300萬醫藥代表面臨失業或轉行。(2月11日每日經濟新聞)
300萬醫藥代表要失業了!聽起來,這是個挺解恨的消息。“背雙肩包”的多啦愛夢般的醫藥代表,似乎馬上就要從走科串室的大小醫院間消失於無形了。事實上,GSK在華“行賄門”後,中國醫藥代表們的作業環境越來越“惡劣”,即便沒有這個《意見》,300萬從業大軍的藥代行業,逃遁的早已逃遁,轉型的早已轉型。
藥代消失,藥價降温——這是公眾最善良而樸素的願景。不過,理想豐滿,現實往往骨感。規範藥代固然是反腐利器,對於虛高的藥價來説,似乎未必是解頤良方。有個問題需要釐清:藥代這個行當,究竟是藥價火熱的“藤蔓”還是“瓜果”?用藥代們的話説,他們,也許只是醫患關係死結的“代罪羔羊”。
這個説法未必矯情。第一,這個行當是很有時代特色、中國特色的。上世紀藥企勃興的時候,企業小、散、亂、多,尤其是同質化產品眾多,藥企肉搏激烈,醫藥代表“帶金銷售”是生存使然。換句話説,他們不過是行業推銷員罷了,既不是天上掉下來的,也不是坐享其成的。第二,如果以藥養醫機制不能徹底轉身,那麼,300萬藥代就算都人間蒸發,“看病貴”依然無解。底價包銷、全國總代、層層轉包的傳統模式,並非沒有換個花樣返場的可能。眼下,很多人寄望“兩票制”能一勞永逸。不過,事實果真如此嗎?福建省醫保辦處長張煊華就表示,醫藥代表在“兩票制”下無法過票洗錢,於是要求生產企業高價出票,用自己創辦的廣告公司、會議公司等提供的虛假會議、廣告發票從生產企業洗錢。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換湯不換藥的“妙計”多了去了。再説,數年之前,一些醫藥代表早就被藥企改革成為“醫學聯絡員”。甚至不妨大膽聯想一下,他們還可以換崗成為售前、售中、售後客服,彼時,監管部門又如何拿藥代的禁令來管新職位的亂象呢? 這些年,所謂“無紅包醫院”的此地無銀,恐怕值得藥代監管思路審慎鏡鑑。
客觀而言,藥代是個合理存在。結果呢,卻在詭異的利益土壤上,開出了妖異的花朵。2006年,中國化學制藥工業協會起草《醫藥代表行為準則(討論稿)》,將醫藥代表的主要職責定位為倡導科學推廣,輔助合理用藥。2015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錄入醫藥代表這一職業,將其定義為“代表藥品生產企業,從事藥品信息傳遞、溝通、反饋的專業人員”。遺憾的是,現實歸謬了這些美好初衷。一言蔽之,藥代職業無可原罪,利益分配機制才是罪魁禍首。
整頓藥品流通秩序、規範藥代職業行為,恐怕不能僅僅將藥代定義為“只能講藥、不能賣藥”的行業夥伴。300萬藥代的轉型,也許終究都算不上止沸“看病貴”揚起的那一潑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