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犯罪以善法擋箭”該怎麼辦?
“惡意犯罪以善法擋箭”該怎麼辦?
背景:有媒體盤點,憑藉弱勢地位無視社會規則乃至犯罪的現象日漸增多。比如,老人圍堵婚車敲詐勒索、孕婦謾罵毆打交警、未成年人故意犯罪等。
*中國青年報發表儲殷的觀點:*之所以會出現“恃弱”的現象,大致有三個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因為我國法治建設尚存在一定的問題,情、理、法的關係並沒有理順。社會大眾尤其是底層民眾、弱勢羣體並沒有足夠的規則意識。在很多人看來,只要其情可憫,無視規則似乎也有可以通融之處。最典型的莫過於翻牆逃票入虎口,事後卻理直氣壯要賠償。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弱勢羣體即便違規也往往無力賠償,這造成了弱勢侵權方“想開了”“豁出去了”,反而無所顧忌,維權一方卻徒勞無功、無可奈何的現實情境。比如,一些電動車橫衝直撞甚至肆意逆行,撞了人兩手一攤,要錢沒有要命一條。執法部門對於恃弱而鬧的羣體,也缺乏頂住壓力、依法辦事的決心,怕當事人當街撒潑,怕別有用心者網上傳播,怕不明真相羣眾圍觀指責。這在很多時候造成了執法部門即便有理有據、符合程序,也在執法過程中束手束腳、過於軟弱,甚至要和違法者商量的怪象。
*小蔣隨想:*法律對於特殊人羣犯罪有特殊規定。比如,14週歲以下不負刑事責任,七十五週歲以上從輕或減輕處罰,孕婦以及哺乳期婦女可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停止死刑執行等。這些法律規定本意是保護那些被視為相對弱勢的人羣。但在現實中,隨着兒童生理與心理早熟、老年人健康狀況增強與平均預期壽命增長、某些女性犯罪嫌疑人學會鑽法律空子,法律體現的善意反而令一些人違法犯罪時有恃無恐。在某種程度上,減少相關犯罪離不開修法。但在法學界,反對修改相關法律的聲音也很強。一些人覺得不能因為個別人的惡,法律就不再體現善意。某些人囂張無懼,法律卻不好收緊,如何平衡保護特殊人羣權益與惡意犯罪卻以“善法”做擋箭牌的關係?善與惡是相生相剋的,抑惡揚善需要雷霆手段,也免不了某些折中。
打工學生碰寶馬車何以成“佳話”?
背景:河南一名學生騎電動車不慎撞上一輛寶馬車,因車主不在現場,該學生寫了一封道歉信,還用信包着寒假打工掙來的311元錢卡在車門把手裏。車主薛先生髮現道歉信和錢後,被深深打動,通過警方找到該學生,並資助其一萬元“助學金”。
*廣州日報發表譚敏的觀點:*打工孩子“窮有信”,寶馬車主“富且仁”,這樣的暖心故事,看得人心裏暖暖的。我們之所以感動於這樣誠實守信、有情有義的故事,正是因為我們每個人都向往人人誠信知禮的美好社會。而這樣的社會除了弘揚正能量的故事之外,也需要我們每個人的共同努力。我們每個人都應像這個學生一樣,誠實守信,敢於為自己的行為擔責,認認真真做好自己的本分。商人誠信經營,不魚目混珠,以次充好;農民勤勞致富,不唯利是圖,遵守食品安全規定;每個人都從自己做起,對他人寬容友善信任,我們生活的社會就一定會越來越美好。撞寶馬道歉的故事彰顯的正是誠信無價。有這樣一句話:你怎樣對待這個世界,這個世界就怎樣對待你。希望每一個善良誠信,有情有義的人,都能夠收穫温柔與關愛。
*小蔣隨想:*這件事説明,不能給富人都戴上“為富不仁”的帽子,也不能給沒錢的人都貼上“人窮志短”的標籤。現實中,標籤化的刻板印象已導致許多情緒對立與非利益攸關性衝突,這一問題在網絡上尤為突出。在情緒化的紛爭中,裹挾着羨慕嫉妒恨,夾雜着傲慢與偏見,理性被一些人視為“懦弱”,非理性竟成了“力量”。一些人自以為洞悉了真諦,其實卻可能以偏概全。一些發泄吐槽以“勝利者”自居,其實只留下一地口水。“學生撞寶馬”體現了“窮有信,富且仁”,當令某些持刻板思維者反思。窮也好,富也罷,與善惡正邪沒有必然聯繫。社會要警惕炫富性惹事生非,也要為富人樂善好施點贊;社會要致力於助困扶貧,也要批評扶不起的“阿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