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殷:“恃弱”而鬧培養了破壞社會秩序的羣氓
作者:储殷
我們習慣於將公平正義寄希望於熟人社會的人倫情理之上,而相對忽視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規則之治。這雖然有利於社會對弱者的扶持與同情,也在一些時候培養了部分破壞社會秩序的羣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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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文明水平的提升,互聯網輿論監督作用的顯現,恃強凌弱、目無法紀的現象越來越受到輿論的譴責,與此同時,藉着自己的弱勢地位,無視社會規則的現象也日漸增多。近期的新聞中,老人圍堵婚車敲詐勒索、孕婦謾罵毆打交警、快遞人員隨意逆行逼停客車等現象,都引起了社會輿論的關注。
之所以會出現“恃弱”的現象,大致上有三個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是因為我國法治建設尚存在一定的問題,情、理、法的關係並沒有理順。社會大眾尤其是底層民眾、弱勢羣體並沒有足夠的規則意識。在很多人看來,只要其情可憫,無視規則似乎也有可以通融之處。最典型的莫過於翻牆逃票入虎口,事後卻理直氣壯要賠償。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弱勢羣體即便違規也往往無力賠償,這造成了弱勢侵權方“想開了”“豁出去了”,反而無所顧忌,維權一方卻徒勞無功、無可奈何的現實情境。比如,一些電動車橫衝直撞甚至肆意逆行,撞了人兩手一攤,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執法部門對於恃弱而鬧的羣體,也缺乏頂住壓力、依法辦事的決心,怕當事人當街撒潑,怕別有用心者網上傳播,怕不明真相羣眾圍觀指責。這在很多時候造成了執法部門即便有理有據、符合程序,也在執法過程中束手束腳、過於軟弱,甚至要和違法者商量的怪象。近幾年,一些地方的一些部門,紛紛設置了“委屈獎”,用以鼓勵執法人員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其促進和諧執法、文明執法的出發點雖然無可厚非,但過分委屈求全,也會弱化執法者維護自身尊嚴、維護法律尊嚴的義務。“碰瓷”老人可以賴在警車前勒索兩萬元,警察卻只能好言相勸;懷孕女性可以十幾個耳光抽打交警,交警卻只能唯唯諾諾、忍氣吞聲,這種現象會讓更多法紀意識淡漠者效仿,反而不利於社會的定紛止爭。
種種原因之下,我們習慣於將公平正義寄希望於熟人社會的人倫情理之上,而相對忽視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規則之治。這雖然有利於社會對弱者的扶持與同情,也在一些時候培養了部分破壞社會秩序的羣氓。在市場經濟升級、城市化加速、社會價值觀念日益多元的今天,傳統的熟人倫理已經越來越難以為社會秩序提供足夠的支撐,而陌生人之間的規則之治、依法治國則成為了保證社會公序良俗、公平正義的前提。如果我們迫於情理的壓力,而在法治上打折扣,很可能將會讓社會治理陷入眾口難調、意見分歧的困境,甚至帶來社會撕裂的風險。我們有必要警惕這種同情心的悲劇。
(作者為國際關係學院副教授、中國與全球化智庫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