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嚴重問責基層環保局就夠了嗎?
污染嚴重問責基層環保局就夠了嗎?
背景:近西安“市民電視問政”現場被曝光多個污染問題,西安市環保局連夜召開整頓整治大會,市環保局局長厲聲問户縣環保局局長:問題這麼嚴重,對得起局黨委對你的信任和重託嗎?問政節目結束後,西安市户縣環保局原領導班子3人被集體免職。户縣新任環保局局長郭庭平對媒體稱:“整個領導班子全免了,斷了層,的確在全國也很罕見。”
*錢江晚報發表佘宗明的觀點:*西安市環保局對下級部門幾個主要領導問責,是拿本系統的“自己人”開刀,頗顯決心。而這番強力問責,在面向市民的問政節目曝光問題沒多久後就摁下“啓動鍵”,故它也是對民眾、媒體監督的回應。在“史上最嚴”的新環保法實施了兩年多,很多地方環境治理已被導入“鐵腕治污”節奏的背景下,這樣不拘舊例、不留情面的問責,多多益善。問責是督促環境治理到位的重要抓手,目的在於敦促治理者負起責任,將問責壓力轉化為治污動力。而問責問到了“關鍵崗位”的責任人身上,哪怕領導班子“斷層”,也不改該問責則問責的姿態,其震懾力會更強、衝擊波亦更廣。治污離不開治官,特別是在污染治理上失職的官員。置於鐵腕治污的語境中,對失職的主責官員的問責,就該一個都不能放過,一點都不能縱容。
*小蔣隨想:*失職對應問責,首先應給予肯定。但也要指出,在許多地方,環保沒有獲得一票否決權,環保官員在履職時,要看地方主政領導的眼色。從所處角色上看,地方主政領導才是最關心地方GDP與財政税收的人,關停污染企業很可能會“影響”地方經濟。從行政級別上看,地方主政領導又是環保局領導的領導。所以,在一些時候,未必是環保官員不想治污,而可能是被地方主政領導“打招呼”,告知要“顧全大局,讓位發展”。基於此,某些地方污染嚴重,只是問責環保官員,板子是否打準了位置?責令整頓或關停污染企業是地方環保部門的職責,地方產業轉型與升級則與地方主政領導休慼相關。如果地方經濟發展大方向把握不好,甚至地方管理者還在引進上馬污染企業,環境保護從何談起?問責到“關鍵崗位”,做到了嗎?
法律應讓吃珍稀野生動物者自食苦果
背景:針對近期多地食用穿山甲事件,國家林業局2月15日發佈微博正式回應:中國此前法規僅對捕殺和交易野生動物者處罰。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版《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禁止為食用非法購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今後在中國“吃野味”不僅受社會監督,也將面臨法律追責。
*華商報發表楊鵬的觀點:*某種意義上,對於才生效實施僅僅兩個月的新版《野生動物保護法》而言,這是一次以案説法、以案普法的良機——告知公眾這部新修訂的法律,到底在野生動物保護方面有哪些新的改變和要求,避免有人稀裏糊塗地成為違法者。還記得2015年的“大學生掏鳥窩案”事件嗎?別説那位大學生一開始不知道自己獵捕的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連起初替大學生喊冤的圍觀者,也全都忘記了這個世界上還有一部《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存在!今後如果有人因為管不住嘴巴吃了某種野生保護動物也“進去”了,莫要奇怪,違法必究,這也是法治的應有之義。務必需要最大程度地將“‘吃野味’面臨法律追責”及時普及和傳播開來。那些鍾愛“野味”的食客們,為了野生動物和自己考慮,要管住自己的嘴巴。
*小蔣隨想:*對於吃珍稀野生動物,某些人“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珍稀、高價是吃野生動物的人炫耀的標籤。某些人未必不知道捕殺販賣珍稀野生動物違法,以往吃珍稀野生動物則有從側面挑戰乃至逾越法律的意味,表露出一些吃貨的畸形與醜陋心理。所以,才有了“穿山甲公子”連吃帶炫耀,他覺得這是在彰顯身份地位,是高人一等。新版《野生動物保護法》將吃野味也納入違法範疇,符合“沒有買與吃就沒有傷害”的規律,買與吃的人理當受到法律懲處,而不是逍遙法外。司法機關應當讓吃珍稀野生動物的人自食苦果,才能體現法律不是吃素的,以儆效尤。某些人不要妄圖以“不懂法”脱罪,法律不會因為某些人嘴上説“不懂”而放縱。何況,如今有關方面的普法與釋法已説得很明白,就別想明知故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