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元這個便宜”,佔的很貴很深刻
“花了公款190元,捱了處分,頂風違紀的教訓太深刻了。”近日,江西省宜豐縣人防辦幹部胡蔚林對記者説。(中國紀檢監察報,2月17日)
長久以來,“公款吃喝”一直飽受社會詬病,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逐漸加大了正風肅紀的力度,從“八項規定”的出台到“高壓反腐”再到“反四風運動”,這一系列的“組合拳”在很大程度上剎住了歪風邪氣的蔓延。但是,隨着正風肅紀運動的深入開展,反腐進入了深水區,不少貪污腐敗、公款吃喝的現象轉為“地下”,給紀檢監察部門的工作帶來了不小的挑戰。
近日,江西省宜豐縣就發生了一件典型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公款吃喝”案件。以常規思維分析,公款吃喝一般都只會發生在高檔餐廳、私人會所,而機關食堂由於其“節儉”的本身屬性,在常人眼裏不僅不會出現大吃大喝的浪費場景,更應該成為遏制公款吃喝的一大利器。然而事與願違的是,一些領導幹部為滿足個人私慾,將歪風邪氣帶進機關,使得一些地方政府機關食堂不僅喪失了其本身的作用,反而淪為腐敗的温牀。
單就此次違紀情況來看,雖然涉及金額不大,但是這不到200元的吃喝卻因為深深地烙上了“公款吃喝”的印子而顯得格外的顯眼和諷刺。隨着反腐和正風肅紀力度的逐步加強,腐敗形式呈現出多樣性、隱蔽性。表面上看,曾經一度肆無忌憚的公款吃喝似乎少了很多,但是我們看不見並不代表沒有,類似胡蔚林這樣的利用職權之便佔公家便宜的案例絕對不在少數。
雖然此案涉及金額不大,但是其背後所折射的正是在當前常態化的高壓反腐態勢之下,一些領導幹部始終不願摒棄“愛佔便宜”的老毛病,“公家油卡加私車”“公家宿舍住家人”“公家食堂宴友人”……古往今來,貪小便宜吃大虧的例子不在少數,而對於領導幹部來講,貪小便宜不僅會吃大虧,更會讓自己一步走錯滿盤皆輸,也許會因為區區百元的小便宜,就失掉了自己為之奮鬥一生的理想目標。
筆者認為,要防止這類細枝末節的違規案例再次發生,還是要回到幹部思想教育這個老生常談的話題上來。一是加強幹部黨性教育,從源頭上培養他們清正廉潔、明辨是非的能力;二是加大違規違法懲治力度,倒逼領導幹部自我淨化、自我提升,根除愛佔小便宜的病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