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安全不能依賴於更換藥名
小兒咳喘靈、強力枇杷露、速效救心丸……這些耳熟能詳的藥名或將改頭換面。國家食藥監總局1月11日公開徵求對中成藥命名新規的意見,要求以電子郵件形式發至總局指定郵箱,2月15日正式截止。按照新規意見,數千個藥品或將需要改名。(《中國青年報》2月16日)
雖然《中成藥通用名稱命名技術指導原則(徵求意見稿)》的提出已經有一段時間了,但是真的看到那些耳熟能詳的藥名要被換掉,還是有些不習慣,畢竟那是掛在嘴邊的常用詞,更有的是中藥文化的傳承和對發明者尊重。更換藥名的初衷或許只是希望在藥品命名的時候更加客觀,但更換藥名絕對不是一件小事,改頭換面之間是頗費周折,隨之帶來的一系列效應也是難以預料的。
藥名要換,首當其衝的便是包裝。原本的包裝、説明都要換成新的,宣傳廣告也要換,這其中的成本想必是不小的。對於廠家來説,這彷彿就是“無妄之災”吧。如果説這些物質損失可以衡量和勉強接受的話,那麼,對於那些頗有盛名的中成藥,比如眾所周知的雲南白藥,如果真的被改成千篇一律的名字的話,這百年傳承的內藴和文化損失,又該去找誰賠償呢?如果因為損失增多而引發藥品質量問題,那將得不償失了。
藥名要換,生產廠家的成本增加,恐怕銷售價格也會隨之增長,直接受影響的就是消費者了。我國在社會醫療保險方面還不完善,提高藥品價格恐怕會阻擋社會醫療保險前進的腳步。我們習慣了跌打損傷就去買雲南白藥,習慣了家中常備風油精,如果哪天雲南白藥不叫雲南白藥了,風油精不叫風油精了,生活彷彿突然變得不一樣了,也就不方便了。
既然更換藥名是為了控制那些名字叫的響亮實用性卻不強的藥品,那就沒必要搞得整個藥品界“人人自危”。明確需要更名的藥品範圍,規範藥品的命名規則,藥名監管的同時也要將文化傳承放在不可忽視的地位,該改名的必須改,具有文化傳承價值的藥品要保留其文化內涵。
我們必須清醒的認識到,藥品更名只是監管的手段之一,不是保障藥品安全的最有力手段。要想真正讓藥品界不再魚龍混雜,這種“新瓶裝舊酒”的行為並不能做到釜底抽薪,廣大消費者的生命安全還需有關部門更強有力的措施和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