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象台:彈性學制可行,休學創業卻要謹慎
日前,教育部對《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進行修訂,建立休學創業的彈性學制,允許學校根據情況建立並實行靈活的學習制度,對休學創業的學生,可以單獨規定最長學習年限。
以學分制為基礎,推進彈性學制,是高等教育進入大眾化階段後,世界各國促進大學生創業就業的成熟經驗。休學創業彈性學制的建立,有利於為創新創業的學子免除後顧之憂:休學創業,進可以為事業拼搏奮鬥,退可以回校繼續學業,日後再擇他業。
對此,部分媒體和網友表示支持。比如深圳晚報頭版就用了“高,真的高”這樣的標題力挺大學實行彈性學制。

實行彈性學制,將更多的自主權交還給學生,讓他們對生活、學習與工作做出個性化、多樣化的安排,符合教育“以人為本”和“因材施教”的原則。但是,彈性學制絕不意味着“放任自流”,更不允許打着彈性學制的旗號在學業方面打折扣。對於彈性學制可能產生的問題,部分媒體和網友也表達了擔憂。比如:

其實,高校實行彈性學制,並非新鮮事。早在20世紀90年代,我國就有大學提出實行彈性學制,短可3年畢業,長可6年畢業。然而,在具體的實踐中,不少高校只是將彈性學制體現在“學年學分制”管理上,“任何人、任何地點、任何時間”有名無實。
未來,彈性學制實施過程中,如何在實踐中幫助學生做到創業與學業科學結合,還要未雨綢繆。比如,圍繞彈性學制,學校進行深層次的管理改革、教育教學改革,一方面幫助學生掌握創新創業實踐必須的知識、能力和技術;另一方面,不僅要尊重學生的自主選擇權,也要引導學生充分認識到學業的重要性,將創業建立在學業順利進行的基礎上。
彈性學制可以有,休學創業需謹慎。作為學生,要志存高遠又要腳踏實地。把學業基礎打紮實,創業空間會更廣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