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元發60個紅包”違反換屆紀律的警示
2月17日,記者從市村和社區組織換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天台縣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於2月6日查處了一起在村級組織換屆選舉中利用微信紅包進行拉票賄選違反換屆紀律的案件,目前該自薦人資格已被取消。(02-20來源:中國經濟網)
今年是基層組織換屆之年,中組部早就要求各地要抓好換屆風氣監督工作,“嚴禁拉幫結派、嚴禁拉票賄選、嚴禁買官賣官、嚴禁跑官要官、嚴禁造假騙官、嚴禁説情打招呼、嚴禁違規用人、嚴禁跑風漏氣、嚴禁干擾換屆”。各地黨委都相繼做出強調,要嚴格遵守中央“九嚴禁”要求,以零容忍態度正風肅紀,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環境。
但是總有一些人無視黨組織的要求,無視黨規黨紀,在換屆選舉中搞“小動作”。天台縣洪疇鎮福丁村村委會主任自薦人戴某就在福丁村微信羣“快樂創業下丁之家”中發放紅包,為自己競選村委會主任進行拉票。
“100元發60個紅包”,豈容“小動作”違反換屆紀律?雖然其所發紅包不大,涉及金額不多,100元發了60個紅包,平均每個紅包2元錢不到,但是其行為仍屬於拉票賄選,性質惡劣,嚴重違反換屆紀律,影響了換屆選舉的公平公正,理所當然應該受到處罰。
其實,換屆之際因不守規矩而犯法的教訓是深刻的。遼寧拉票賄選案、衡陽破壞選舉案、南充拉票賄選案等典型案例震驚全國。究其根本,無無外乎個別黨員幹部理想信念缺失、個人利益的驅使、地方執政環境風氣不正、心存僥倖心理、認為法不責眾,領導“帶頭”幹部“跟風”最終釀成惡果。這些案件嚴重違反黨紀國法、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和換屆紀律、嚴重破壞黨內選舉制度和人大選舉制度。其影響之惡略造成後果之嚴重,前所未有。
“100元發60個紅包”違反換屆紀律而受到處罰,再次給我們的廣大黨員幹部敲響了警鐘。黨員幹部一定要帶頭嚴守黨規黨紀,尤其是換屆工作的“九嚴禁”要求。嚴格遵守黨的紀律是每一個共產黨員的義務。黨員幹部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紀律、執行紀律中以身作則,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帶頭維護黨的紀律。一定要認真吸取“衡陽賄選案”的教訓,不要抱一絲一毫的僥倖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