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昊:沒有監督的信任是放任
作者:冉昊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是圍繞全面從嚴治黨作出的戰略部署,對於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具有重要意義。當前,一些黨員、幹部對黨內監督心存牴觸,總覺得對其加強監督就是不信任。其實,信任和監督之間不是對立的,信任不能代替監督,沒有監督的信任是放任。
黨內監督是我們黨加強幹部隊伍建設、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法寶。黨的一大綱領就提出,對於派到地方工作的黨員,“一定要受地方執行委員會的最嚴格的監督”。長期以來,我們黨始終保持集中統一,始終充滿凝聚力、創造力和戰鬥力,與加強黨內監督息息相關。但是,現在一些黨員、幹部對黨內監督有牴觸情緒。有的人認為,自己遵紀守法、光明磊落,組織卻要不斷監督,這是組織對自己的不信任,因此百般抵制監督。這顯然是對黨內監督的重要作用認識不清、對“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的實質理解不透。我們黨是一個有着近8900萬名黨員、440多萬個黨組織的大黨。對於這樣一個大黨來説,權力的行使不能僅僅依靠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否則管黨治黨就變成了沒有制度保障的“人治”。用權受監督,這是現代政黨權力運行的普遍法則。因此,黨員、幹部絕不能在監督和不信任之間畫等號,應牢記信任不能代替監督,自覺增強接受監督、歡迎監督的意識。
黨員、幹部要接受監督、歡迎監督,從更深層次上説,是因為加強黨內監督恰恰是為了保護黨員、幹部。我們黨培養一名成熟的幹部非常不易,要付出很高的成本。這些年來,一些領導幹部落馬,給黨的事業帶來了很大損害。出現這種狀況,與黨內監督機制不健全、黨內監督沒有落實到位有很大關係。實踐中,一些地方和部門對領導幹部尤其是對“一把手”的監督有名無實,久而久之,一些領導幹部完全喪失了“用權受監督”的意識,越軌用權的行為越來越多,最終滑向貪污腐敗的深淵。深入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在平常就應多一些咬耳扯袖,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這些舉措乍一看是讓領導幹部難堪、下不了台階,但從長遠來説是對領導幹部的最大保護。因為“紅臉”總比“黑臉”強,“出汗”總比“出事”強。通過監督,領導幹部可以“知不足而後改之”,不至於“一失足而成千古恨”。可見,監督的“口”扎得越緊,黨員、幹部的心就越安。
當前,我們黨的幹部隊伍總體上是好的,絕大部分幹部忠誠老實、勤政廉政、擔當有為。但我們依然要堅持“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這與信任與否無關,而是由馬克思主義執政黨建設的規律決定的。不加強黨內監督,信任最終往往變成放任。只有充分運用黨內監督這個法寶,才能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讓每個黨員、幹部都能安心幹事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