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浩俊:“兩法”修正將給企業提供新的動力
作者:谭浩俊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定於2017年2月22日至24日舉行,會議將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企業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關於提請審議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的議案等。
在經濟形勢仍然比較複雜、企業運行也非常困難的大背景下,審議企業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和反不正當競爭法修正草案,無疑是給企業鼓勁松綁、增添動力的又一重要舉措。要知道,法律不同於一般的制度與規定、政策和措施,一旦審議通過,將在較長時間內發揮作用,而不能隨時變化、隨意改變、隨便調整。
很顯然,能夠在此刻對“兩法”進行審議,一方面,是基於“兩法”自身的需要,如企業所得税法,距離上次審議已經有10年時間沒有再修正過,按照税法的一般規律,也到了需要修正完善的時候了。而反不正當競爭法,1993年出台以後,已經有20多年沒有進行過大修。去年1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對修正草案審議通過後,急需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並儘快執行。因為,該法對企業來説十分重要,對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也十分重要;另一方面,源於目前的經濟形勢和企業現狀,特別是企業運行困難的現狀。要知道,儘管企業的困難依然很大,很多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都面臨巨大的生存壓力。但是,國際經濟形勢卻更加複雜多變。特別是特朗普出任美國總統後掀起的減税浪潮,更有可能帶動全球性減税潮的到來。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我們不順應潮流,對企業税收政策作出調整,並依據目前企業的實際情況,採取相應的減税措施,就有可能直接影響我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同時,考慮到目前的市場環境仍然存在一定問題,市場秩序不是十分規範,不正當競爭行為比較嚴重,且經濟形勢發生了比較大的變化,經濟環境也出現了較大程度的變化,確實需要對反不正當競爭法進行修正,對不符合當前實際情況的內容進行調整與完善市場機制,以便於更好的規範市場競爭行為,創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
事實也是如此,當宏觀經濟形勢比較寬鬆,企業運行也比較輕鬆的情況下,對税收政策、市場環境等的要求就會相對較低。反之,則要求會越來越高。在這樣的情況下,相關的制度、法規、政策等,就要順應形勢,及時地做出調整與完善,而不是僵化、教條地執行不符合市場環境的制度、法規和政策。如果那樣,企業就會無法生存。
毫無疑問,我國企業的生存環境是比較差的。除了宏觀經濟形勢的壓力之外,長期以來積累起來的結構不合理、供需不協調、產銷不銜接等方面的矛盾和問題,也到了比較嚴重的地步,到了集中爆發的時刻。所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説到底,就是要解決這些方面的矛盾和問題。自然,也少不了包括税法、反歪當競爭法等在內的制度、法規的完善與規範,少不了按照經濟形勢對企業採取減負措施,給企業創造更好的市場競爭環境。對企業所得税法進行修正、對反不正當競爭法進行大修,就是適應形勢變化的一種手段,是為企業參與市場競爭創造更佳的環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兩法”審議通過,在接下來的時間裏,就要看如何執行、能否執行到位了。要知道,法律的生命在於執行,尤其在企業遭遇各種困難、面臨各種壓力的情況下,法律的執行率、執行力就顯得更加重要、更加緊迫。如果所出台的法律得不到執行,或者執行不到位,對企業的負面影響可能比沒有法律更大,也更糟糕。因為,它會成為損害企業利益的“遮羞布”,讓各種不規範行為更加肆無忌憚。
既然對企業所得税法進行審議,就應當適時調低所得税率,譬如從現行的25%調減為22%。而一旦企業所得税税率進行了調整,其他方面的減負也就可以緊跟而上,從而真正掀起一場為企業減負的熱潮。而對反不正當競爭,則重點從健全和規範執法體系、加大違法的處罰力度等方面入手,為市場環境的改善創造條件。
總之,“兩法”的審議,將對仍生存於艱難環境中企業形成極大利好。如何讓這一利好最大限度地發揮作用,則需要依靠社會各方面、特別是政府及其權力部門的努力。
譚浩俊 中國網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