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村:確實該為“懲戒”教育正名了
作者:常青村

管理學生的規章中出現“懲戒”二字,為何引起關注和爭議?這是因為我們已經長久不見這個詞用於教育管理學生了。專業人士分析説,“懲戒”這個詞一直未出現在全國或者地方的法規中,此次青島《辦法》中明確了懲戒學生,具有“吃螃蟹”的意義。但在許多人看來,懲戒學生,不僅在理論上是不對的,在實踐上也是不可以的,似乎教育學生除了用愛心去感化,任何懲戒都是違法的、不科學的、應該禁止的。
對於懲戒教育,我覺得近年來我們走了一個小的“之”字形。過去上千年,我們的傳統就是主要靠懲戒教育“當家”的,所謂“不打不成器”、“小樹不修不成材”、“棍棒底下出孝子”這些古訓都強調了懲戒的育人作用。但是後來發生了一個轉變。由於實行計劃生育,催生了大量的獨生子女,父母對獨生子女的溺愛讓他們成了“小皇帝”。誰還能批評和懲戒“皇帝”?而且,一旦孩子被懲罰出了什麼問題,誰擔當得起?正是在這樣的大氣候下,“懲戒教育”漸漸式微,代之而起的就是“賞識教育”“激勵教育”“快樂教育”了,“懲戒教育”甚至被認為是無能的表現。
人們之所以不贊成“懲戒教育”,是因為一個誤區,他們把“懲戒教育”誤以為就是“體罰”。事實上,許多不適當的懲戒懲罰教育其本質正是進行了體罰,而真正好的“懲戒教育”幾乎與體罰無關,而是一門科學,需要講究技巧,例如,要堅持實事求是,和説服教育相結合;要以愛心善意作為懲罰的出發點;要掌握懲戒的時機、心理、方式、數頻、強度、步驟等。美國加州Dann中學的做法很有借鑑意義。該校規定,凡是沒有正當理由的遲到或早退就扣3分,凡是無故缺課就扣5分,吃飯遲到也要扣2分,而當違規分值達到5分,就要在週五的晚上8點至10點到指定的教室自修。這對於期待週末狂歡的學生來説是非常難過的事。
現在,我們終於把懲戒教育寫在學校管理的規章上了。從輿論看,似乎沒有人反對懲戒教育的存在,只是希望進一步明確懲戒權的範圍、懲戒的方式、懲戒的度,以及明確恰當的懲戒方式,這當然是非常必要的。但現在的問題是,規範而科學的懲戒辦法從哪裏來?教育主管部門也不能在家裏拍腦袋想出來,還是要靠各地學校進行試驗和探索,然後才能形成規範的制度。山東省當然也應該率先進行探索,在實踐的基礎上出台初步的規範,這個過程顯然不是一蹴而就的。甚至最後應該由教育部根據全國的實踐,針對不同階段的學生,制定懲戒懲罰學生的具體方式,由學校和老師對照執行,從而取締那些奇葩的懲罰措施。
據説,新加坡也經歷過一個懲戒學生的過程。2007年,新加坡發生多起教師涉嫌胡亂體罰學生的風波,例如,砂拉越州詩巫一所寄宿中學的女舍監處罰140名女學生在魚塘浸泡一小時,以找出誰經常把衞生棉丟進馬桶。針對這些情況,教育部表示將發出指南,以指導教師採取適當方法處罰違反紀律的學生。後來,新加坡教育部制定了《處理學生紀律問題的指導原則》,明確規定,新加坡所有中小學可以處罰學生,並對學校、警方、社會等相關部門提出了要求,設立紀律委員會,以電腦化方式記錄各校違紀問題並作出系統化分析,允許授權教師(當事教師除外)鞭打學生。我們當然不一定照抄他們的懲戒措施,但他們對於懲戒學生的這個認識過程,對我們還是會有所啓發的。
供圖/視覺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