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玉龍:共享單車押金豈能“信馬由繮”
作者:杨玉龙
近日,央視調查稱,共享單車押金目前存在押金不能直接退還,數億款項缺監管的問題。據記者瞭解,儘管目前各平台的押金退回時間普遍在1-7個工作日左右,不過有些平台已經支持押金即時退回。摩拜單車和ofo兩個規模相對大的平台,今日均澄清稱,目前已經實現了押金“秒退”。(2月22日 《每日經濟新聞》)
毋庸置疑,共享單車給人們的出行帶來了便捷;並且越來越多的城市加入了共享單車大軍。但是,攤子鋪的越大,其潛在的風險也就越大。而單筆看似數額很小的押金,是對消費者行為的約束,也是對單車平台企業權益的保障,合理且也不違法。但是,交“易”退“難”,涉及的人數多了,這筆資金,就需要一本“明白賬”,否則其潛在的危害是巨大的。
而現實的狀況是,目前我國法律法規尚未針對共享單車押金作出具體規定。儘管有的運營公司表態,會嚴格依照法律法規開展業務,並以高於行業水平的最高標準,嚴格監管、100%確保用户押金的安全。但是,僅憑運營方一方的“拍胸脯”承諾,很顯然也令人難以放心。畢竟,平台跑路、押金無處索要或者由於特殊情況而出現兑付危機,就會出大亂子。
讓單車良好運行,就需要對其進行規範。一方面要建章立制,使共享單車在“規矩”的軌道上行駛。如,去年12月,深圳公佈了《關於鼓勵規範互聯網自行車的若干意見(徵求意見稿)》,其中擬要求當地共享單車企業:收取押金的,須設立押金專用賬户,接受第三方監管,保證專款專用。這,就是可貴的嘗試。
另一方面,也要在監管上着力。政府應明確監管部門、監管職責、監管措施;尤其是對比較敏感的押金更需側重監管。比如相關人士就建議,為了保障押金安全,對需要收取大量用户押金的企業,應建立保證金機制,交由監管部門,這也是可行性的辦法。因為,押金理財,在很多行業都是個繞不開的話題。押金,一旦被挪作他用,受到侵害的還是消費者。
再者,共享單車運營方的良好自律同樣重要。比如,今年1月22日,已在深圳投放互聯網自行車的4家企業發表聯合聲明,將加強行業自律,維護互聯網自行車行業的生態環境。其實,和諧才能共贏,唯有在企業管理、停放管理、用户管理等方面互相監督、相互促進,共享單車事業才能向好發展。
作為共享單車,一個新鮮事物,在發展中避免不了存在問題。這就需要及早發現問題,即時進行解決。無論是共享單車的管理,還是單純的押金流向,都需要在“規矩”下行事,不能信馬由繮。這不僅是為了廣大的“騎士”們的利益着想;更是共享單車立足於市場不敗之地的重要保障。歸根到底,市場的繁榮有序,需要遵循市場規律與秩序。(楊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