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贏脱貧攻堅戰,還要從細處着手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月2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專題聽取一年來脱貧攻堅情況彙報,要求紮實做好今年脱貧重點工作。一要加大傾斜扶持力度;二要增加轉移支付等財政投入;三要更有效實施產業扶貧;四要完善督查核查機制。
貧窮是小康社會的短板。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征程中,必須要打贏扶貧攻堅戰;扶貧工作,更是十三五期間最為重要的工作任務。自2015年底中央扶貧開發會議召開以來,扶貧工作自上至下,已經在全國範圍內轟轟烈烈開展了一年有餘,遇到了什麼問題、需要什麼樣的政策支持,都是亟需解決的問題。
面對2020年時間節點的迫近,以及7000萬貧困人口的龐大規模,應當説,當下我國的扶貧工作是一份任務非常艱鉅、工作異常複雜的工作。對於許多基層地區來説,無論是基礎設施,還是政策扶植,抑或是地方財力,都可謂捉襟見肘。扶貧工作在開展的過程中,也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問題和困難。同時,在權力監督並非完全滴水不漏的當下,即便是中央下撥的扶貧款,也不是不存在雁過拔毛的現象。
更要看到,當下的扶貧工作,仍然有許多不精準、不到位的現象。比如,去年,我們還看到涼山某村的孩子們上學要攀爬懸崖的新聞,若不是網絡曝光,恐怕當地政府很難用最快的速度給當地去架一座鋼鐵梯,也不會迎來旅遊集團對這個地方搞旅遊開發。這樣的案例告訴我們,扶貧工作在“最後一公里”,仍然不能有效執行到底。
該扶持的要扶持,該投入的要投入,該監督的要監督……當下的扶貧工作正處於關鍵的爬坡時期,國務院解決問題的力度,直接決定着今後扶貧工作的完成情況。值得期待的是,中央政府再一次加大了對扶貧工作的支持力度,既包括直接加大財政投入,更包括“授人以漁”即產業扶貧,還包括要紮緊籬笆、加強監督。國務院的這些舉措,應該説,既為扶貧工作開了源,又在監督方面節了流。
扶貧工作不能變成僅僅是為了完成經濟收入目標這樣一個簡單的問題。做好扶貧工作,還需要從許多細處入手。當下,我國貧困人口的界定標準為年收入2300元。在物價高企的當下,僅僅完成這樣一個目標,與徹底提升貧困家庭和貧困人口的生活質量,恐怕還有不小的差距。再比如,即便是年收入超過2300元的人口,仍然可能因為醫療、教育等民生大山,而容易導致再次返貧。因此,扶貧工作,從來不是為了扶持而扶持,而應該是追求實實在在的質量,最重要的是,讓所有的貧困人口在民生權利上實現徹底脱貧。(王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