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楠之:麻將禁令裏暗藏權力濫用苗頭
作者:张楠之
近日,江西寧都縣委發佈了一則《關於重申嚴禁縣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打麻將的通知》,通知稱,為狠剎麻將賭博風,縣委決定先從縣四套班子領導抓起,嚴禁在職縣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在任何時間(不管是工作上班時間還是休息放假時間)、任何場合(不管是在娛樂休閒場所還是在自己家裏)以任何形式(不管是娛樂還是賭博)參與打麻將,一經發現查實,先免職後處理。(2月23日 澎湃新聞網)
理論上講,任何形式的遊戲,結果只要能夠有高低、大小、輸贏之分,就可以用於賭博。所以,在影視劇中或在民間的一些場合,我們都不難看到,不僅麻將、撲克、骰子等工具可以用於賭博,沒有這些工具時,嗜賭者仍然可以通過划拳來賭輸贏,甚至,隨手摺幾個小木棍或草莖,賭博也可以順利進行。基於同樣的邏輯,為了防範賭博行為,對打撲克、猜木棍、划拳之類的活動是不是也應該一禁了之呢?
上班時間、工作場所打麻將的行為,即使不存在賭博因素,也應在禁止之列;一定級別的領導幹部在公共場所或大眾娛樂場所大打麻將,容易造成誤解,也不利於公職人員保持良好的形象,因而對他們嚴格要求,也無不妥。但是,放假休息的時間,在自己家裏打打娛樂性質的麻將,怎麼也進入了“嚴禁”之列呢?而且,不管禁什麼,如果按照寧都這則通知的要求去嚴格執行的話,又會面臨一些並非意想不到的困難,即,發生在“任何時間”“任何場合”以“任何形式”進行的,尤其是發生在家裏的打麻將活動由誰來監督的問題。
在自己家裏這樣私人的空間,與自己的家人一起打打麻將,對於這樣的情況,“嚴禁”的規定如何得到落實呢?難道要鼓勵家庭成員之間互相告發?即使有人願意“大義滅親”,取證又如何進行?如果沒人“大義滅親”,禁止性規定的嚴肅性何在?政府的公信力何在?
這則通知還暗含了兩個更加荒唐問題,其一是將部分公職人員都當賊來防,這種防範是建立在公職人員打麻將都有可能涉賭的假設之上的;其二是既然是公職人員尤其是一定級別以上的公職人員,你的一切行為甚至是在家裏關起門來的行為,都必須處於上級的控制之下。問題是,任何公職人員都是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人,都有在工作之餘放鬆休閒的權利,如果他們關起門來的休閒放鬆沒有觸犯任何法律、法規和紀律,憑什麼也要被禁止?
實際上,這種充滿了“任何時間”“任何場合”“任何形式”等絕對性語言的文件,尤其是其所針對的還是某個單一的事項,往往是長官意志的表現。這裏邊恰恰暗藏着“一言堂”和權力被濫用的風險。
這一事件同時也説明,如果權力不能被限制在制度的籠子裏,如果權力之手伸得過長,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就不僅是普通百姓,也會是擁有一定級別的官員自己。換言之,制度之籠不牢,每個人都是潛在的受害者。
文/張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