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給“以權謀房”式貪腐戴上緊箍
查處“以權謀房”問題可能會涉及多年前的政策、制度漏洞,涉及不少人的切身利益,只要動真格,就可能“捅馬蜂窩”。面對類似棘手的事,不排除有的部門及人員或明或暗地阻撓相關制度的落實和情況的核查,甚至故意對相關動議做“冷處理”。而這往往是一項改革或制度能否有所突破的關節點。
據《新華每日電訊》2月22日報道,中央巡視組近日向有的地方反饋巡視“回頭看”情況中提出,“存在領導幹部以權謀房等問題”。近年來,在中央巡視組對多個被巡視對象的反饋意見中,領導幹部“以權謀房”的表述多次出現。從過去福利分房時期的違規佔用、分配,向利用職權收受房產的權房交易轉變,一些官員收受房產問題令人瞠目。
與此前公眾熟知的權錢交易、權色交易一樣,“以權謀房”本質上是不折不扣的貪腐。其形式多樣,有的是直接收受請託方送上的房產,有的是“空手套白狼”轉賣“房票”獲利,比如在無拆遷購房證明情況下違規購買回遷房,有的是以低折扣和優惠價從開發商手中“購買”房產,還有的違規建設超標住房、違規多佔住房等。
由於之前不動產登記制度不健全等因素,少數官員“以權謀房”現象較為隱蔽。隨着近年各地房產價格逐年飆漲,房產不斷升值,某些人將貪腐的目光盯在了房產上,而這種貪腐形式也更刺痛公眾神經。
隨着“打虎拍蠅”的反腐工作持續推進,各地官場生態和風氣得到了有力整肅。但不容忽視的是,反腐道路上仍存在一些問題和挑戰。以“以權謀房”為例,單是中央巡視組就若干次地反饋過不同地方及單位存在此問題。以往,各地關於禁止和嚴查以權謀私等貪腐行為的要求和舉措不少,但在高壓之下仍有人頂風違法違紀。
説到遏制“以權謀房”的辦法,與針對其他貪腐問題的懲治措施,大方向上是一致的,比如,以剛性的制度約束某些人,令其“無從下手”,包括推進不動產登記制度,落實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抽查制度,掌握領導幹部不動產真實信息並建立數據庫定期抽查比對,同時,加快探索實行官邸制的步伐。再如,暢通公眾舉報途徑等。
更重要的一點,就現有的技術手段來説,發現個別官員“以權謀房”其實並不是多困難的事,真正的難點在於,相關監管部門有多大的勇氣與決心去做這件事,去揪出、懲處違規者。要知道,查處“以權謀房”問題可能會涉及多年前的政策、制度漏洞,涉及不少人的切身利益,只要動真格,就可能“捅馬蜂窩”。面對類似棘手的事,不排除有的部門及人員或明或暗地阻撓相關制度的落實和情況的核查,甚至故意對相關動議做“冷處理”。而這往往是一項改革或制度能否有所突破的關節點。
在強大的反腐形勢之下,激勵起監管者更強大的勇氣,藉助公眾的積極參與,給包括“以權謀房”在內的所有貪腐戴上“緊箍”,打造清正廉潔的政府,是我們共同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