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該給瘋狂打賞裝上剎車片了
作者:李清
家住杭州富陽的樓女士,近日發現自己支付寶裏的3萬元錢不見了,銀行卡里的10萬元錢也不翼而飛。原來,是丈夫倪某偷偷轉走了錢,購買了大量禮物打賞給直播平台的女主播。經過民警批評教育,倪某向妻子道歉,並保證以後把工資上交樓女士保管。近年來,高額“打賞”網絡主播的“奇葩”新聞,已經多次被報道。
毫無疑問,打賞網絡直播平台的主播再多錢,都是個人自由。如果一個人因為沒錢去繼續打賞主播,就去貪污或者盜竊,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法律責任。看起來,這些新聞裏當事人的行為,跟直播平台似乎沒什麼關係,他們願意打賞主播都是因為主播們有“魅力”,但事情恐怕並沒這麼簡單。
事實上,網絡直播平台與網絡遊戲類似,也有一定的成癮機制。否則,就不會有那麼多人對直播如痴如醉。當然,控制對網絡直播的沉迷行為,主要是個人的責任。但是,直播平台接受用户的付錢打賞,包括用錢購買虛擬禮物的打賞,不能脱離監管之外。比如媒體報道,上海有13歲的女學生,給一位男主播打賞了20多萬。平台對未成年人打賞是否該設限制?新華社報道揭露,有直播平台、經紀公司、主播三方合謀,通過水軍造勢,吸引普通網友打賞。很顯然,直播平台的水很深,存在不少陷阱。
多年前流行過的聲訊信息台,它們利用成癮機制和誘導手段,讓很多用户不知不覺付出高額電話費。後來,有關部門推出規定,為聲訊台的月收費封頂,逐漸消除了這類現象。而對網絡遊戲,相關監管部門通過禁止未成年人進入網吧、為遊戲平台安裝“綠壩”軟件,也在相當程度上避免了眾多少年兒童沉迷遊戲。目前,以用户打賞作為最主要收入手段的網絡直播平台,現在發展勢頭一片火熱,也應當及時對其運營和打賞設置作出一些限制措施。
網絡直播平台雖然很多節目很無聊,但只要不觸犯法律和道德,並擁有合法的證照資格,應當允許其存在。但是,有關部門和社會、家庭也要進行引導,讓大家理性參與網絡娛樂活動,減少被不法直播平台和一些人利用、引誘,沉迷於打賞主播乃至“動歪腦筋”搞錢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