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海:“最多跑一次”能否跑出便民新速度
作者:何勇海
2月28日,浙江曬出首批40961項“最多跑一次”項目清單。今後,清單內的事項,只要材料齊全,羣眾和企業到政府部門辦事“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次”是浙江省政府今年的重點工作之一,即羣眾、企業到政府辦事,在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受理條件時,最多跑一次。浙江省政府還專門出台了《加快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實施方案》。(3月1日 《中國青年報》)
到政府辦事“最多跑一次”,當然符合羣眾與企業的滿心期待。這些年來,在不少地方,羣眾與企業去相關部門辦事,來回跑了不少腿,説了不少好話,花了不少冤枉錢,蓋了幾十個公章,浪費了許多無謂時間,都不一定能辦成、辦好事,“總有一種理由拒絕你”。羣眾與企業辦事如此之難,不僅讓辦事者“一直在路上”而深惡痛絕,也讓一些行政部門的“為人民服務”承諾“一直停在嘴上”,損害政府形象。而浙江加快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自然是民心所向、大勢所趨。
當然,“最多跑一次”能否跑出“便民新速度”,一要簡政放權。從報道可知,浙江羣眾與企業辦事“最多跑一次”的前提條件是,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然而羣眾與企業到行政部門辦事,往往就卡在申請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上,讓辦事者跑了這個部門跑那個部門、今天跑了明天還要跑。要推行“最多跑一次”,則應對羣眾與企業辦事時需要遞交的申請材料予以簡化與歸併。而簡化與歸併申請材料,則需要精簡一些部門的政、放一些部門的權,如此才會少些“卡殼”。
二要信息共享。傳統的辦事方式,是羣眾與企業在政府部門之間跑來跑去、忙來忙去,經歷了這個部門的“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又要經歷那個部門的“跑斷腿、磨破嘴、交了錢、受了罪”,這種辦事方式往往是受制於部門之間信息不共享,讓老百姓既要證明這個事項,又要證明那個事項。推行“最多跑一次”,除了追求事情“簡約辦”,還要優化服務,打破部門之間的“信息孤島”,依託“互聯網+政務”,讓數據多“跑路”,以換取羣眾和企業少跑路,甚至不跑路。
三要加強監管。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終極目的,是精簡辦事程序,減少辦事環節,縮短辦事時限,提升政務服務質量。要實現如此目標,減權、放權之後還要治權,也就是説,應針對這項改革完善獎懲機制。羣眾與企業辦事難的深層癥結,在於一些部門的官僚主義、形式主義之風甚為嚴重,“庸懶散慢拖”作風盛行,借給羣眾與企業辦事之機“揩油”的行為也不鮮見。這就需要加強監督、從嚴治權,對執行“最多跑一次”不力且羣眾反映強烈的部門和人員予以嚴肅問責。
一言以蔽之,羣眾和企業到政府部門辦事“最多跑一次”,小目標體現大責任,更考驗政務服務的能力和水平,考驗簡化審批環節、精簡審批事項的決心與程度,更需要政府部門破除部門利益至上、權力至上,敢於向部門利益開刀,向權力迷戀開刀,這樣或許才能實現“最多跑一次是原則、跑多次是例外”,跑出“便民新速度”。(何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