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吉偉德:心肺肝腎移植進醫保更應優化醫改
作者:堂吉伟德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主任委員黃潔夫認為,器官移植應屬於基本醫療服務,今年提出了心、肺、肝、腎的移植都要納入大病醫保。他今年的一個提案是儘快修訂《人體器官捐獻條例》,以此為將來制定《器官移植法》做準備。
心肺肝腎等器官移植,雖然涉及的病人總量不多,不過個體的醫療成本卻極其昂貴。比如在我國《侵權責任法》實施後,湖北首例過度醫療判賠案中,武漢某高校的小張耗費百萬,兩次換肝後不幸死亡,法院經過審理後作出判決:醫院應返還小張支付的肝移植醫療費76萬餘元,同時賠償原告17萬餘元。還比如,原著名演員傅彪兩次肝移植手術就近90萬。從惠及羣眾、真正實現大病保障的角度而言,將器官移植納入醫保勢在必行。
無論是基礎醫療還是大病保障,實現醫保的擴容並達到全面醫保的目的,既是公眾的訴求與期盼,也是醫療發展的終極目標。若能達到“免費醫療”的目的,那更是人人無比羨慕的美好願景。不過,理想與現實之間,存在極大差異性。在醫療資源不足、醫保資金存在缺口的情況下,任何項目的調整都有全局性影響。時下,把器官移植納入醫保的民間呼聲較大,也是歷年兩會上諸多代表委員熱議的話題。在2016年中國—國際器官捐獻大會暨國際器官捐獻與移植高級研討會上,黃潔夫就提出國內大病醫保的覆蓋面低,應當把器官移植納入醫保。可以肯定的是,隨着大家的共同努力,此事應有一個積極的結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5年公佈的統計數據顯示,四年來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增幅已經從基本持平轉為明顯的“收不抵支”。這意味着,一方面對醫保資金將會形成更大的壓力,醫保項目的擴容,也與穩定支出的趨勢不相符合。另一方面,醫療改革是一項系列工程,醫保也需要體系化配套,若無醫改的更有質量和水平的推進,那麼“××項目進醫保”就會成為顧此失彼的加減法,也讓決策者在決策時猶豫不定。
國內醫療改革明顯成效,羣眾看病難和貴的問題得到了極大緩解。權威數據顯示,國內個人衞生支出佔衞生總費用比例在2001年時為60%,到2011年下降到35.5%,到2015年降至30%以下,為近20年來的最低水平。國際研究認為,在醫療費用支出中,個人自付比例在20%-30%之間是最合理的,最有利於節約資源。從這一點來説,醫保政策不但應當擴容還應提質,做到“量質提升”的績效管理。
不過從國外的經驗來看,實現全面而高保障的醫療制度,靠“政策性醫保”無以做到也無以實現,只有採取“政策兜底,商業輔助”相結合的方式,讓商業保險在其間發揮重點兼濟的作用,才能最終實現低支出的“全民免費醫療模式”。以美國為例,其實行的全民免費醫療模式是以社會商業保險模式為主,所謂的社會商業保險模式就是: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德國也是實行全民免費醫療模式的國家,但醫療費用不是國家出的,而是由社會保險來承擔醫療費用;英國的全民免費醫療模式以基礎醫療為主,簡單來説,就是以基礎保障為前提。而其他由國家財政作為絕對保障的國家,隨着財政壓力的增大,也面臨着難以為繼的風險。
目前我國醫保政策是覆蓋率不高與使用率偏低雙向逆行的態勢,若不能持續改革,優化內部結構、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那麼保障項目的擴容,都只能像“擠牙膏”一樣,無法做到全面兼顧,更無法確保基本的公平。以器官移植納入醫保為例,究竟是心肺肝腎移植先行,還是其他所有器官移植都應一視同仁;以及其他自費的大病,是否都應一併納入?需要全盤考慮,而不是“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因而,還在為什麼項目納入醫保而糾結,本身就意味着醫保的保障水平不高,意味着醫療改革還任重而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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