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楠之:監護人失職的“鍋”別總讓動畫片來背
作者:张楠之
近日,烏魯木齊一位母親把5歲的女兒鎖在家裏,不料,女兒模仿動畫片情景,撐開一把傘從11樓跳下,落到四樓平台上摔成重傷。目前,小女孩正在醫院重症監護室搶救治療。(3月6日亞心網)
近些年,類似的事情時有發生。出事的未成年人,有撐着傘從樓上往下跳的,也有模仿動畫片中的場景把自己用繩子吊起來的,還有使用刀子等工具對自己或他人造成嚴重傷害的,不一而足。結果的嚴重程度也大小不一,有虛心一場的,也有釀成不可挽回的悲劇的。
事後,人們在查找發生這類事件的原因時,常常將矛頭指向動畫片或一些流行的電視劇。比如,這一事件中的小女孩,就是模仿動畫片中的情景,背起書包撐起雨傘跳下了11樓。看看那些動畫片或電視劇,無論是口碑差的還是口碑好的,大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誇張之處,把人一打就打飛的,把人拍扁了還能復原的,從很高的地方掉下來仍然安然無恙的,比比皆是。想象力豐富的孩子們產生模仿的衝動,甚至付諸行動,一點都不讓人感到意外。
動畫片裏的情景應該限制在什麼樣的尺度,才不會使那些分不清虛幻與現實的孩子們產生模仿的衝動,是一個值得探討,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但在此類事件中,我們總能看到的另一個共同點卻是:這類的悲劇性事件發生時監護人通常不在現場。
模仿是孩子的天性,如果監護人就在身邊,孩子們還會跳樓成功嗎?還會上吊成功嗎?還會自殘或傷害他人成功嗎?只要監護人認真負起了監護職責,答案一定是“不能”。所以,看起來是動畫片的問題,其實是監護人未能盡到職責的問題。或者説,動畫片只是充當了監護人推卸自身責任的藉口,替監護人背了黑鍋。
或許有人會説,難道要讓監護人對未成人寸步不離嗎?如果真是這樣,是不是太不近人情了?老虎還有打盹的時候,況且,大家工作都這麼忙。什麼“打盹”,什麼“忙”,這些仍然是藉口。沒有人要求你與未成人寸不離,但必須使其處於你的有效監護範圍之內。
在其他一些國家,使某個年齡以下的孩子處於無人陪護狀態屬於違法行為,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雖然目前尚無相應的規定,但也對父母履行監護職責,以及當父母無法履行監護職責時委託他人代為監護作出了規定。而從生活的常理來看,讓5歲的孩子單獨在家,本身也已經等於是將其置於了危險境地,不管她有沒有可能模仿動畫片跳樓,都顯示了監護人的失職。
即使不模仿動畫片,孩子們也有可能模仿大人;即使什麼都不模仿,孩子們也有可能因為打碎玻璃杯、把玩水果刀、誤觸電源等而受到傷害。所以,在未成年人的保護問題上,監護人絕不可給自己找任何藉口,因為,履行好自己的監護職責,才是避免讓孩子們受到傷害的唯一途徑。同時也希望,在監護履行職責問題上,應該有更嚴格、更細緻的法律法規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