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國安:醫保個人賬户全家共享應該普遍推行
作者:殷国安
醫保對我們非常重要,但在現實生活中,常常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同一個家庭裏,有的人醫保裏的錢看病不夠用,而有的人賬户裏的錢很多,但卻沒法將醫保給家人用。如今,這一尷尬的情況有所改變,在廣東、浙江、重慶等多個地方,先後出台政策,允許個人將醫保個人賬户的錢給家人用,實現了家庭共享。
醫保個人賬户結餘資金可以全家人共用,這確實是個好消息。全國率先實行醫保個人賬户全家共享的是廣東省。2012年3月23日,廣東省政府辦公廳轉發《廣東省深化城鄉醫療保障體制改革方案》,提出要激活職工醫保個人賬户功能。將個人賬户拓展為家庭賬户,允許使用家庭賬户代直系親屬繳納城鄉居民醫保費,支付本人或直系親屬疫苗接種、健康體檢及中醫“治未病”等費用。此後,全國還有浙江、重慶、青島、鄭州、柳州、鎮江、哈爾濱等省市實現了醫保個人賬户全家共享。
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按統籌管理,分成兩個賬户,即統籌賬户和個人賬户。個人賬户主要用於記錄、存儲個人賬户資金,並按規定用於個人醫療消費。個人賬户基金的主要來源是,把個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和用人單位繳納的社會醫療保險費按照一定比例劃到個人賬户,加上隨着保險年限的增加而產生的個人賬户資金的利息收入。而個人賬户支付範圍,通常被用來支付參保人的特定醫療費用,包括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費用,定點零售藥店的購藥支出,定點醫院住院、門診特定項目基本醫療費用中,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下的費用,超過起付標準以上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其中規定,參保人使用個人賬户資金只能由個人使用,不得為他人支出費用。
但是,隨着醫療保障制度的不斷完善和調整,個人賬户使用功能越來越弱化,從而出現了大量的資金沉澱。據統計,截至2015年底,浙江省基本醫保參保總人數為5196萬人,其中職工醫保參保人數1993萬人,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數3023萬人,個人賬户基金累計結餘300餘億元。另一方面,個人賬户餘額不足或無個人賬户的職工家屬,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仍需使用現金支付自付部分的醫療費用。這種一面錢多不能用,一面卻又沒錢偏要用的局面顯然是不合理的。實現家庭成員之間共濟互助,將大大減少參保羣眾看病現金支出,減輕家庭醫療負擔,同時充分提高職工醫保的基金使用效率,讓死錢盤活,發揮治病功能。
那麼,允許個人醫保賬户全家共用,是否會損壞誰的利益?其實不會損壞公共利益,也不會損壞任何第三方的利益,這就牽涉到醫保個人賬户資金的所有權問題了。雖然我們沒有明文規定醫保個人賬户資金屬於個人所有,但實際上就是這樣。這些資金本來就來自參保者個人和單位繳納,按照一定比例劃定的,具有使用權是無疑的;而從現行制度設計,如果我們禁止其為家庭成員看病買藥,最後直到死亡,個人賬户的資金怎麼辦?制度規定,這些資金是可以依法繼承。既然結餘的錢可以死後繼承,為何卻不能在其生前就讓家庭成員使用?所以,原來禁止家庭成員“串用”的規定是自欺欺人,是可笑的。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大學口腔醫學院院長俞光巖建議,基本醫保可以建立“家庭賬户”,家庭直系親屬之間,基本醫療個人賬户上的錢都可以通用。這樣一來,突破原來職工醫保單純用個人賬户支付門診醫療費用、居民醫保自付門診醫療費用的醫療保障模式,不僅可以擴大醫療保險的受益面,而且使基本醫療保險由“保大病、保住院”的單一保障模式轉向“門診、住院保障兼顧”的全面保障模式。
那麼,允許全家共用會不會某人在個人賬户餘額較多時被家人使用,當本人病重時卻難以承擔應該自己負擔的費用?這是可能的,但既然多餘的錢早早給了家人,當需要花錢時,家人難道可以拒絕承擔責任?所以,醫保個人賬户全家共用有利無弊,可以推開。在全國這麼多省市都已經推行之後,全國也不妨宣佈全面推開,而不能只由各地的權力自行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