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海建:終於不用擔心“人人爭當網紅”了
作者:邓海建

網絡主播的實際收入與社會上炒作的所謂高收入相比存在很大差距,當主播就掙錢,可能只是個傳説。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3月11日提供給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的最新調研顯示,半數網絡主播月收入千元以下,不到一成的網絡主播月收入過萬元。
豬在互聯網風口有沒有飛起來不好説,吃飯睡覺打豆豆都能掙錢的網紅們,確實分分鐘激活了小夥伴們從小就流口水的“全國人民給我刷一塊錢”的財迷夢。
北京市朝陽區地税局最近就披露,某直播平台2016年支付給直播人員的收入高達3.9億元,但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今年最終補繳了税款6000多萬元。加之正與金星隔屏互撕的MC天佑被爆年入千萬,平台外的少年們難免眼紅紅的浮想聯翩。
她在手機端貌美如花,你在手機下賺錢養她——大家萬一把這個誤會當真理,就難免出現全國政協委員宋丹丹所擔心的,“那麼多年輕人都想做網紅,可誰來真正引領我們社會未來的中堅力量,這是我的擔憂。”不過呢,價值擔憂顯然不如市場調節來得速效。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與北京團市委開展的調研顯示:33.1%的網絡主播月收入500元以下,14.6%的網絡主播月收入500~1000元,15.9%的網絡主播月收入1000~2000元,18.0%的網絡主播月收入2000~5000元,不到一成的網絡主播月收入5000元~1萬元,不到一成的網絡主播月收入萬元以上。如此看來,顯然大可不必擔心“人人爭當網紅”了。千元以下的主播生活,估計連養活自己都費事兒,刷刷盤子洗洗碗也比它強上天了。
其實呢,主播好玩,網紅難當。若非如此,他們也就不會費心巴力劍走偏鋒、以身試法了。比如剛被媒體曝光的“打野直播”——每天早上7時到深夜12時,“打野主播”們邊深入田野、山林捕捉野生動物,邊直播獵捕過程。眼下來看,這被國家林業局盯上的疑似非法直播,遲早也會遭遇明晃晃的司法風險。至於腦袋發熱的網紅在樂天超市直播毀壞商品的,警察叔叔已經給了四字評語——非蠢即壞。這樣一想,錢沒掙到,身先難安,網紅又豈是隨隨便便誰都能搶的飯?
千千萬萬寫言情小説的,也只有一個“預約美好告別”的瓊瑤;萬萬千千的美食連鎖裏,敢拿掃把來洗鍋的,也只有一個任性的“俏江南”。這些故事告訴我們,指望從事網絡直播就一夜暴富,概率上其實和拿兩塊錢博五百萬一樣不太靠譜。至於網紅會不會帶壞年輕人,只要監管不是稻草人,其實根本沒什麼值得擔心的:早在去年初,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問卷網,對2002人進行的一項調查發現,絕大部分受訪者對網紅的評價都是“搏上位”、“騙子”、“庸俗”和“沒有節操”等貶義字眼。一個新興行當臭成一鍋粥,從業者的職業認同感就很艱難,年輕人也不傻,誰會始終在掙不到錢又長不了臉的地方戀棧?
據説,監管者已經痛下決心:“對問題嚴重或無證經營的網絡直播平台,堅決關停網站並下架App。”市場乾淨了,秩序澄明瞭,青少年爭當網紅的憂慮煙消雲散,而網絡主播這個行當在祛魅後,也才有可能企及嚴肅的“價值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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