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河長制”把最美生態找回來
記者昨日從市水務局獲悉,長沙將在市、縣、鄉、村四級全面實施“河長制”,全市335條流域面積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在今年年內全部要建立“河長制”責任體系,力爭到今年底,全市實現市、縣、鄉、村四級“河長制”全覆蓋。(3月21日《長沙晚報》)
一個地方環境好不好,在老百姓看來,有兩個東西是繞不過去的,一是空氣,二是水。作為南方城市,水與長沙有着斬不斷的聯繫,偉人“才飲長沙水”的豪邁背後,是對當時生態環境的褒揚,想必,多少年前,莫説山間小溪,只怕連湘江的水也是“清甜清甜的”。
只是,這之後我們也經歷了其他地方都有過的尷尬,在經濟高速發展的背後,環境一度不盡如人意。就拿河水來説,坊間流傳着這樣一段話:60年代淘米洗菜,70年代洗衣灌溉,80年代水質變壞,90年代魚蝦絕代。當然,這説的是上世紀的事,是對一些河流不斷受污染情況的戲謔,不過,話糙理不糙。這其中,除了亂砍濫伐外,亂排污染物是主兇。對於那些曾經向母親河潑污水的企業,筆者想起了曾學過的一篇寓言故事:狼和小羊在河邊相遇,狼想吃掉小羊。回到現實中,這些排污企業和作坊實際上也是“狼”,與寓言所不同的是,他們是自己親手將河水攪渾弄髒,然後在不經意間,“吃”掉了他人的健康,也“吃”掉了我們的生態環境。
河納百溪,海納百川,但江河湖海的容量和肚量也不是無窮盡的,再大的肚量也經不起肆意的污水注入。對於污水,長沙幾經治理情況有所改觀,但真正治標又治本的法子,當數現在的“河長制”了。“河長制”的推行,實則是“兩型社會”的又一具體落地之舉,是長沙這座山水洲城的百姓福祉。
事實上,河流水環境的好壞,表象在水裏,根源在岸上。山水林田湖是一個生命共同體,以前“九龍治水”時,誰都管,誰都可以踢皮球,現在好了,“河長制”責任體系的建立,釐清了權責,明晰了考核尺度,甚至,將河湖管理保護作為幹部選拔任免重要依據,這無疑破除了體制頑疾,將河流治理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勢必將一改曾經“環保不下河,水利不上岸”的尷尬。
當然,作為一河之“長”,可不能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了,除了做到所轄河流的“水質達標”,還得管好整個河域的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
什麼時候,各地的領導上任第一件事情就是認河併到自己管轄的河邊“沒事走兩步”,真正挑起“河長”擔子,那這個地方離山清水秀的目標就更近了。(李東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