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價聽證會的“奧秘”是什麼
只要是確定、調整關係羣眾切身利益的價格事項,就要召開聽證會,無論漲價還是降價。
廣東省中山市將於4月18日召開價格聽證會,擬降低居民生活用天然氣價格。根據聽證方案,第一、第二、第三階梯氣量價格每立方米分別降低0.36元、0.43元、0.50元。據測算,居民用氣價格調整到位後,平均每年每户可減少支出151.20元。(《中山日報》3月21日)
聽證會成為“聽漲會”,早已讓人見怪不怪。在此背景下,忽聞中山市將要召開一場“聽降會”,着實令人驚訝和欣喜。雖然“平均每户每年可減少支出151.20元”算不上大實惠,但它至少表明,價格聽證並不必然意味着漲價,而是可以開成“聽降會”的;即使在物價普漲的情況下,有些公用事業價格也是應該而且可以降低的。
漲價要開聽證會,降價也要開聽證會?是的。根據國家發改委頒佈的《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制定關係羣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和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等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實行定價聽證”。這意味着,只要是確定、調整關係羣眾切身利益的價格事項,就要召開聽證會,無論漲價還是降價。“聽降會”的必要性在於:一方面,降價的幅度夠不夠?還有沒有更大的降價空間?消費者代表可能有話要説;另一方面,價格不升反降合不合理?降價幅度是不是太大?有關單位的代表可能有話要説。價格聽證就是聽取各方意見,讓各方代表公開博弈,使最終確定的價格趨於公平合理。
降價聽證如此難得一見,我們得探究一下其中有何“奧秘”。通過新聞報道,我認為“奧秘”主要有兩點。
其一,橫向比較。據中山市發改局介紹,中山市現行居民用氣價格除低於珠海、惠州外,均比周邊城市高,調整之後,除比佛山市略高、與廣州市持平外,均比周邊其他城市低……這樣的橫向比較看似平常,實則最為直觀,也最能説明問題——同在珠三角,中山市居民用氣價格憑什麼比周圍大多數城市高?這樣一比,有關部門可能覺得不好意思,便有了降價的打算。這種“不好意思”是難能可貴的,君不見,很多城市在制定價格時,都是就高不就低、比漲不比跌、你漲我也漲,唯恐落於人後。譬如西南某省大幅上調大學學費標準,一個重要理由便是該省學費標準長期低於東部省市。如果各地在制定價格時,能像中山市這樣跟價格水平較低的城市比,就低不就高,拒做價格“領頭羊”,那麼這種“比低效應”定能促使相關價格迴歸合理水平。
其二,成本監審。中山市終端燃氣經營企業的成本監審數據顯示,居民天然氣平均銷氣成本為3.89元/立方米,相較而言,現行居民用氣價格偏高,有下調的空間和必要。如果説橫向比較帶來的是最為直觀的感受,那麼成本監審便是價格調整最為客觀的依據。遺憾的是,有些地方的成本監審並不客觀,而是走過場,甚至在數據上造假,為提高價格做偽證,導致價格聽證成了提價單位的自説自話,這正是聽證會淪為“聽漲會”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山市的情況表明,政府部門的成本監審動真格,就可防止有關單位將不合理成本轉嫁給民眾,唯有客觀公正的成本監審,才能讓價格調整具有公信力。
橫向比較、成本監審,本沒有什麼“奧秘”可言,但就是這兩個稀鬆平常的舉措讓中山市迎來了一場“聽降會”。讓人期待的是,這些稀鬆平常之舉能夠成為各地制定價格的常態化舉措。(晏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