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酒席禮金“綁架”了熟人社會的人情
20世紀,社會學家費孝通先生在其《鄉土中國》的著作中提出“熟人社會”一詞,更通俗地講就是“小圈子社會”,在更注重親情關係和地緣關係的傳統鄉村,熟人社會的生活模式更加盛行。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飛速發展,農民生活水平和質量普遍提高,但在名目繁多的婚喪事活動中花費也在逐年攀高。
酒席氾濫成災。辦酒席的理由不斷推陳出新,除傳統的婚喪嫁娶之外,還有訂婚酒、升學酒、建房酒、入宅酒、參軍酒、開業酒、升遷酒、謝師酒、買車酒、探親酒、遷墳立碑酒、小孩(滿月酒、百日酒、週歲酒)、生日酒(18歲酒、36歲酒、49歲酒、60歲酒、80歲酒、80歲以後年年辦酒)……,甚至母豬下崽都大擺筵席,關於奇葩酒席的新聞,也在農村和網絡上廣為流傳。在攀比風和人情債的驅使下,再加之很多人擔心自己以往送出的禮金無法回收,於是尋找各種理由辦酒,使得擺酒之風愈演愈烈,大有酒席成災的趨勢。
隨禮負擔沉重。伴隨着經濟發展和通貨膨脹,禮金也隨之水漲船高,從過去的5元、10元,發展到後來的50元、100元,再到今天的數百上千,甚至上萬,點鈔機出現在鄉村的酒席現場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了。“打工一年好幾萬,回家吃酒荷包乾”,這也是對濫辦酒席導致沉重經濟負擔的真實寫照。隨禮負擔已經成為農村羣眾的隱性負擔,甚至成為部分脱貧羣眾返貧的一大誘因。
中國曆來是一個“人情社會”,注重“禮尚往來”,鄉里鄉親大家都沾親帶故,很多村民也知道濫辦酒席不好,也難堪隨禮重負,但單憑個人沒有能力獨自去改變整體的風俗和傳統,只能由着酒席禮金愈發嚴重的“綁架”着熟人社會的人情。欲改變這種局面,可通過宣傳教育、行政指導和羣眾自治等方式實現。
一是加強宣傳教育。通過電視廣播、移動媒體、遠程教育、村民學校、文化廣場、文藝匯演、集會廟會等途徑,大力宣傳推動廣大幹部羣眾移風易俗、樹立文明新風,遏制陳規陋習,消除羣眾的從眾心理和攀比心理,引導建立勤儉節約、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促進農村精神文明建設,餞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二是理性行政指導。各級政府要理性行政指導,合法整治陋習,制度規範必須納入合法性框架下仔細考量,不得與法律法規相違背,避免不顧公權戒律越界強制干預。強化黨風廉政建設,嚴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有關要求,動員全民參與做客事簡辦的推動者,尤其是公職人員要率先垂範、身體力行,嚴格執行利益衝突迴避制度、婚喪喜慶報告和公示制度等,做到事前報告、事後備案,杜絕隱性腐敗、藉機斂財。
三是發揚村民自治。民間辦酒席關聯到禮尚往來的習俗與傳統,從一定程度上講,其屬於社會自治的範疇,大可通過自治這一途徑解決。而村委會、居委會、民間理事會等組織正好具備這樣的能力,通過制定和完善村規民約、居規民約、理事會制度等來合理設定酒席操辦名目、標準、規模,簡化程序,新事新辦。積極發揮榜樣示範作用,宣傳典型案例,推廣成功經驗,正所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何雪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