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經費鬆綁 激發創新活力
日前,廣東省財政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省級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實施意見(試行)》(下稱《實施意見》),新規允許科研經費開支人員工資,明確參與項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後、訪問學者以及項目聘用人員等,均可開支勞務費,並下放差旅會議管理權限,解決科研項目資金管理“過細過死”等問題,加大了對科研人員的激勵力度。
應該説,實施意見是在去年出台的中央規定的基礎上,結合廣東實際,對科研項目資金管理進行的改革和創新。相信隨着這一為科研經費“鬆綁”的實施意見的落實,將大大激發科研人員的創新活力,提高創新效率,為廣東創新提供動力。
近年來,隨着中國科教興國戰略的實施和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推進,我們在科研方面的資金投入逐年增加。2017年全國科技工作會議上發佈的數據,2016年預計全社會研發投入達15440億元,佔GDP比重為2.1%。在教科文組織發佈的《2015年科學報告:面向2030》中,中國的研發投入僅次於美國,居世界第二位,科研人員的數量佔全球19%,僅次於歐盟。應該説,目前中國科研已經走出了經費短缺時代,正是中國科研人員最好的時候。可是,與強大的科研資金投入相比,我們的創新能力還並不夠強,創新成果也不夠多。在影響創新效率的因素中,科研經費的使用和管理不當,束縛了科研人員的創新活力是重要原因之一。
近年來,科研經費管理一直在收緊與鬆綁間博弈。“鬆綁”則容易滋生腐敗,近幾年科研腐敗的違法違紀案不時見諸媒體令人痛心。科研經費未用在刀刃上,而是流失在項目之外;“收緊”則引發爭議,科研項目資金管理“過細過死”已成困擾科研人員的一大難題。這些情況在廣東的科研機構中也或多或少存在。如何把握好其中的度,既能讓科研經費的使用與管理更規範透明,又能化繁為簡,減輕科研人員的負擔,給他們創造良好的科研環境和科研氛圍,激發創新活力,正是實施意見需要着力解決的關鍵環節。
實施意見中的幾大亮點,也正是對現實問題的回應。比如,我國科研經費支出中一直存在重物輕人現象,人員費、勞務費的支出偏低。而此次允許直接費用中開支人員費,就保障了科研人員的工資性支出。提高人員費用比例,就是承認人才和智力勞動的價值。而取消績效支出的比例限制,則加大了對科研人員的激勵力度。
科技創新中,人是第一要素。事實上,科研經費只有真正投入到科研項目研發以及對科研人員的應有激勵上,才能促進科研成果的產出和整體科研水平的提高。實施意見對科研經費的“鬆綁”,也正是體現出以科研人員為本的原則。比如,在對預算的管理上放寬口徑,簡化預算編制的科目,下放調劑權限,並建立科研財務助理制度,都是為了把科研人員從“填不完的表格、寫不完的論證、搞不完的評審、貼不完的發票”中解放出來, 讓他們能把有限的精力和全部的熱情都投入到科研中來。
一方面在檢查評審上“做減法”,另一方面在服務上“做加法”,再通過科研誠信體系的建設來防止資金濫用和失信行為,相信這一系列科研項目資金管理上的改革舉措將為廣東、廣州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提供動力,帶來活力。(譚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