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猥褻小學女生的校長絕不能手軟
3月17日,南寧市賓陽縣和吉鎮平橋村發生小學校長猥褻學校女學生事件,校長張某某脱下其所在學校一名五年級女生褲子並拍照。3月25日,賓陽官方發佈情況通報,作出給予張某某開除黨籍、降低崗位等級、撤銷教師資格的決定。
事情到這兒似乎可以塵埃落定,但網上因此事而喧騰的情緒卻沒有平息下來,畢竟判定“和吉鎮平橋村小學校長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以十日行政拘留”的處罰是否適量,是否對杜絕類似事情發生有警示作用?這是人們最大的擔憂。
其實,這種擔憂不無道理。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或者侮辱他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從本案來看,犯案人作為校長、利用身份地位優勢,讓女生把褲子脱下,並吩咐女生轉過頭、不要睜開眼,並將女生抱到牀上,女生無法拒絕。此處,校長的行為已符合強制的性質;事發後女生不敢上學,表明此事已經對其造成精神上的傷害。
因此,該校長的行為已經涉嫌強制猥褻兒童罪。僅僅處以10日拘留、開除黨籍、撤銷教師資格的決定,與受到性侵驚嚇的小學女生之痛來説,顯得如此不匹配。
據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女童保護基金統計,從2013年到2015年,僅公開見諸報端的性侵兒童案件就達到1035起。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不斷髮生,跟孩子對於自己遭受的傷害卻茫然不知,或由於羞於啓齒而隱瞞有關,但更有賴於全社會的參與和嚴刑峻法,對損害未成年人權益、破壞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堅決防止和依法打擊。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對於喪失天良的罪犯來説,輿論的撻伐失去了用武之地,而懲罰手段的缺位或虛弱無力,則是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變相縱容。從這個角度來説,懲治這位敢於挑戰人倫底線校長,僅僅靠開除黨籍、撤職是不夠的。
總而言之,要想斬斷伸未成年人的魔爪,除了提升孩子的防範意識外,就必須加重處罰力度,對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的犯罪案要堅持最低限度的容忍,該重判的堅決依法重判,絕不能手軟。(謝曉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