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晚報:“借款4萬半年變100多萬”凸顯民間借貸亂象
上海大學生小侯為了緩解手頭緊張,借款4萬元,誰知卻在高利貸的層層套路下,掉入“深淵”———半年時間,欠下貸款100多萬!(3月30日《南方都市報》)
分析大學生小侯的借款之路,我們或許只能用“套路深深、觸目驚心”八個字來形容:一是利息奇高,年利息均超過36%最高紅線,部分高達2000%以上。二是借款的各種套路,包括借4萬卻要打9萬元借條,到手僅有3萬;包括介紹、誘使和逼迫借款人拆東牆補西牆,導致借款越滾越大等等。三是採用暴力、威脅等辦法,逼借款者承擔鉅額違約金等。
不難看到,一些借貸平台所使用的手法包括放貸本身都是違法的。利息過高違法,扣除所謂的中介、介紹費違法,借4萬借條打9萬涉嫌詐騙,使用威脅、暴力等手段涉嫌黑社會犯罪等等。
從個人的角度出發,一些借款人並非沒有責任。比如明知道不妥不合法,依然借款;比如因虛榮心導致花費大,從而有了貸款需求;比如法律意識淡漠,一步步中招卻渾然不覺等等。
但處在整個兒社會和民間借貸管理等角度講,一些地方高利貸橫行,包括校園已經成為高利貸的重災區,其中多夾裹着違法甚至是嚴重的暴力犯罪、權力保護傘等問題,相關管理部門呢?比如學校、公安部門等,何以都束手無策?
以山東於歡案為例,於歡母親一步步陷入當地惡勢力的圈套,借款135萬,歸還184萬並以一套70萬房產抵債,依然沒有還清,最終遭受討債者逼迫與污辱,引發悲劇。在於歡動刀刺人之後,相關部門迅速介入,當地的惡勢力幾乎被一網打盡,但在悲劇發生之前呢?難道非得事鬧大,死了人、媒體報道了,全國人民為之譁然了,才重視嗎?
大學生小侯的遭遇不是個案,於歡案也不是個案,類似案件背後的民間借貸亂象,更已經不是個別現象。不能止於鬧大一起,才重視一起;暴發一件,才嚴懲一件。想辦法打擊非法借貸,特別是夾裹着暴力追討甚至黑社會性質的高利貸,規範民間借貸行為,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