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下鄉”必須“真問責”
因為“這塊地是示範田,上頭經常有領導來參觀,為了避免弄髒領導的皮鞋和褲子,專門修了水泥路”,日前《人民日報》發文批評一些地方出現的“在田裏修水泥路”的“假下鄉”現象。文章強調,“假下鄉、真作秀”現象,不僅不能拉近幹羣距離,反而疏遠幹羣關係。
領導幹部下鄉參觀考察農田,卻為了避免弄髒皮鞋和褲子,竟然專門定製了一條水泥路,這種甚至不能與羣眾走同樣的路的所謂下鄉怪相,顯然確實是一種不折不扣的“假下鄉、真作秀”,不僅是一種在外在行為姿態上顯得十分拙劣的“假下鄉”,更是一種在內在情感態度上不願真正深入羣眾、與之同甘共苦,真正關心羣眾疾苦、時刻把羣眾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的“假下鄉”。
儘管像這樣的“假下鄉”現象,事情看似不大,但無論從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還是反四風角度,見證的實際上都是一種十分惡劣的作風,因為這種“假下鄉”做法,不僅直接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的第一項規定“改進調查研究”——“到基層調研要深入瞭解真實情況……多到困難和矛盾集中、羣眾意見多的地方去,切忌走過場、搞形式主義”,而且也是一種十分典型“四風”問題——既是的一種“知行不一、不求實效,貪圖虛名、弄虛作假”的形式主義作風,更是一種“脱離羣眾、脱離實際、高高在上、漠視現實”官僚主義作風。
在現實中,類似“為避免弄髒領導皮鞋,在田裏修水泥路”這樣的“假下鄉、真作秀”現象,事實上並不罕見。早在2013年,新華社就曾報道過湖南長沙存在的各種五花八門的“假下鄉”奇觀——如“民情筆記全由基層幹部代寫,明明人在城裏,名字卻赫然出現在數十公里外,聯點駐村簽到本上”……
如何才能有效避免、徹底杜絕各種“假下鄉、真作秀”現象?除了加強對相關下鄉幹部的學習教育,以及對幹部下鄉的真實情況進行針對性的相關檢查考核之外,最根本辦法的恐怕還在於,必須以敢於較真、眼裏不揉沙子的堅決鮮明態度,按照從嚴治黨、從嚴執紀要求,不斷強化針對“假下鄉”現象的問責追責力度,所謂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依據黨紀《條例》“弄虛作假,欺上瞞下…… 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而《公務員處分條例》也明確規定,“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造成不良後果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張貴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