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不能讓枯井“吞”孩子了
作者:萧海川
新華社濟南4月5日電(記者蕭海川)4月3日傍晚,山東淄博一名2歲半男童失足墜入十餘米深的枯井中。當地迅速調集大批挖掘機械進行救援。經過徹夜緊張援救,男童終得脱險。
好消息傳來,讓為之牽腸掛肚的人們鬆了口氣。但近年來,幼童墜井的險情屢見不鮮,折射出基礎設施管理中的細節之失,所付出的代價可謂沉重。2016年11月,河北蠡縣一名男童墜入40餘米深的機井。雖經107個小時接力救援,這個年幼的生命到底還是沒救過來。
每每發生的幼童墜井事件,一次次刺痛着公眾的心。用於生產、生活的水井,為何成為威脅生命的陷阱?
無論是農業灌溉用的機井,還是生活生產用的自備井,如今依然是重要的基礎設施。但在實際使用中,用時仔細照料、無用時棄之一旁,恐怕不是個別現象。日久天長,有時連使用者都講不清具體位置。在腦海中“被遺忘”的水井,讓人們再記起時的代價,往往是高昂的。
為水井增設安全措施並嚴加看管,如同為自己的家門配上一把鎖、為家裏的窗户配上防盜窗,防範意外的成本總比付出生命代價易於承受。加上一把鎖、蓋上一塊石板、築高井沿高度、填死無用枯井、常態化巡查,無形中就避免了生命的危險、家庭的悲劇。
遏制水井吞人,還是事在人為。誰打井、誰使用、誰負責,這樣的道理無須贅言。但落實起來,就離不開相應的制度來督促。將管理、監督、防範的工作做在平時、做到前面,看上去工作一時繁複,省卻的是意外發生後的痛心。同時,在開展救援之餘,更要反思屢屢發生墜井事件背後的管理失位,及早排查隱患,讓類似的意外不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