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持股如何才能有效突圍

據報道,目前,包括北京、上海、陝西、湖南、湖北、四川、山東、重慶等近20個省市明確要推進地方國企員工持股試點,多個省份正在研究制定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落實意見或方案,設定改革時間表。啓動試點的同時,試點企業名單也將進一步擴圍。
作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員工持股必然會成為下一步國企改革重點突破的內容之一。員工持股不僅涉及員工利益、企業利益,也涉及政策、規則等方面的問題,因此是國企改革中最具挑戰性和敏感性的難題之一,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發各種矛盾。
國企改革進入深水區以後,沒有一家企業可以輕鬆地向前推進,尤其涉及員工持股這樣的敏感方式,更容易引起各方關注。沒有有效的方法和思路,不能突破各種障礙,要想在員工持股方面取得突破,難度相當之大。讓員工持股成為國企改革尤其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手段,推動國企改革向縱深推進,需要突破諸多難點和障礙,才可能有效突圍。
選好企業是試點工作能否順利推進的關鍵。按照目前的實際情況,並不是所有企業都適合員工持股的。特別是規模較大的製造企業、資源型企業等,還不具備開展員工持股的條件。能夠進行員工試點的,主要應當放在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科技服務型企業等規模較小、核心技術較多、技術持股等有條件的企業。在此基礎上,如果試點成功,再擴大到其他類型的企業。
明確哪些人可參與員工持股試點,是員工試點能否展開的基礎。實踐證明,如果全員持股,就不可能產生效率,也不可能達到目的,持股員工只能是重點崗位、重點領域的骨幹。但是,骨幹的標準如何確定,在重要崗位的人員是否就一定是骨幹,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從總體上講,參與員工持股的,必須在技術、管理、營銷等方面有比較大貢獻的人員,尤其是科研人員,應當成為員工持股的重點。
那麼,行政任命的企業高管,是否應當成為員工持股對象?按照目前的實際情況,高管不大可能排除在外。這就帶來一個問題,那些沒有管理能力、完全依靠行政任命來到單位的高管,很有可能成為員工持股的最大軟肋,不允許參與,方案就很難通過,允許參與,就有可能影響其他員工的積極性。這就要求有關方面,必須在選擇員工持股試點企業的同時,能夠在企業改革方面也有所突破,能夠在經營者選聘方面,給企業更大的自主權,從而能夠讓真正具有管理能力的經營者進入企業管理層,而不是完全依靠行政任命,有效提高員工持股的效率與作用。
員工持股的比例,也是影響員工持股效率與作用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員工持股的比例一般偏低,原則上不超過10%。這個10%到底能在企業經營決策、管理中發揮多少作用,特別是一般員工,能否對經營者的錯誤決策等產生約束,值得考慮。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一定都要引進戰略投資者,企業員工也是戰略投資者之一,是對企業更瞭解、更熟悉的戰略投資者。所以,適當放寬員工持股比例,對員工持股作用的發揮非常重要。
建立科學的退出機制,確定合理的退出價格,也是員工持股可持續的關鍵之一。很多企業在推行員工持股過程中,都會有相當一部分老員工參與,他們持股時間不是很長,就有可能會離開企業。同時,還有些持股者會因為種種原因調離企業,他們持有的股權如何處理,是一個很重要、很關鍵的問題。因此,建立退出機制、合理確定退出價格十分重要。原則上講,離開企業就必須退出股權,退出的股權價格則按照當時的淨資產進行確定,既不能讓退出員工吃虧,也不能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總之,員工持股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必須做好方案的設計和制定工作,做好企業的選擇工作,既不要操之過急,也不要按兵不動,而是積極穩妥地向前推進。(江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