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以藥補醫”需打好“組合拳”
近日,國家衞生計生委體改司公立醫院改革處處長甘戈表示,今年全國公立醫院將徹底告別“以藥補醫”時代。甘戈表示,取消藥品加成,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補助3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2017年4月7日《新華網》
上世紀50年代,作為公立醫院經費不足的一種補償,國家允許公立醫院在藥品進價的基礎上加價15%“以藥補醫”。在當時,這項政策保障了公立醫院的運行和發展,但隨着市場化的發展和監管的漏洞,其弊病也日益突出。
為了多獲得更高的利潤和收入,醫院和醫務人員嚴重依賴賣藥甚至把患者當斂財工具,隨之而來的商業賄賂、藥品回扣,造成了一些醫生開大處方、做大檢查,很多患者吃冤枉藥、打冤枉針、花冤枉錢,不僅增加了公眾看病的費用,更扭曲了醫務人員的職業行為,加劇了醫患之間的矛盾。
破除“以藥補醫”機制,是公立醫院改革的關鍵一環,也是順應民意之舉。對患者來説,有利於改變看病貴的問題,讓百姓的醫療費支出大幅下降;對醫院而言,也只有廢除以藥補醫機制,才能讓公立醫院不再以營利為目的,遏制腐敗行為,迴歸公益性的本質;對整個社會來説,能讓醫療資源進行更合理更優化的配置,使整體醫療技術和水平不斷提高。
但是,事實上取消藥品加成,破除“以藥補醫”弊端,一方面除了加大政府投入,另一方面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使公立醫院通過醫療服務獲得合理收入並不容易。比如,通過醫療“服務收費”來進行補償,但這個費怎麼收、收多少,就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如果“按下葫蘆浮起瓢”,再次出現醫方為了創收,大幅度提高醫療服務費的現象,就可能再次抬高看病價格,使醫改“換湯不換藥”,羣眾看病的負擔依舊。
如何使醫療服務價格既合理體現成本和醫務人員勞動價值,使醫院通過提供優質服務和高超的技術獲得合理補償,讓老百姓既能接受和又能肯定,還有大量細緻的工作要做。在這方面,需要各方打好“組合拳”。作為醫院來説,既要合理診療費、護理費、手術費等醫療服務價格,也要完善好醫療服務收費的分級診療、分類定價、優質優價制度等,用醫療服務價格體現醫務人員勞務價值,引導醫院為患者提供更多更好的醫療服務。
同時,醫保也需要配套改革,探索從以按項目付費為主體的醫療費用後付制,轉向實行按單元、按病種、按人頭支付等醫療費用預付制。另外,藥品價格管理體系也有待改變,如果或是平價藥“失蹤”,或是藥品“降價死”,看病貴的狀況同樣無法緩解。通過多方的共同努力,才能從根本上杜絕以藥補醫的局面,使整個醫改工作取得成效,讓羣眾真正得到實惠。(朱海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