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願《人民的名義》擎起反盜播大旗
任何人未經授權擅自播放影視劇作品,就是嚴重侵害影視版權人合法權益的行為,都會給影視製作方及其投資商造成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
最近,被稱為“史上最大尺度反腐劇”的《人民的名義》引發全民追劇熱潮,網絡播放量早早突破10億次。最近,互聯網上也出現了大量非法資源,不少網友聲稱已經看完全集內容。4月13日,湖南衞視官方微博發佈聲明稱,片方已向公安部門報案,呼籲公眾共同抵制盜播盜版違法犯罪行為(4月17日《北京青年報》)。
“史上尺度最大反腐劇”全集遭泄露,讓片方始料不及,不少追劇者也始料不及,紛紛通過微信、微博平台搜索網盤資源,希望一次性看個夠,殊不知此舉也成了網絡侵權盜播者的幫兇。畢竟,任何人未經授權擅自播放影視劇作品,都是嚴重侵害影視版權人合法權益的行為,都會給影視製作方及其投資商造成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
有報道顯示,湖南衞視作為投資方,以2.2億元人民幣買斷了《人民的名義》五年內的台、網播出權與分銷權;PPTV聚力以近兩億元的價格購得了該劇的網絡播出權及分銷權。可網上有人兜售只需6元就可獲得全集資源!一旦此次《人民的名義》網絡侵權盜播不能得到有效遏制,給上述投資方帶來的損失就不言自喻。
影視作品遭遇網絡侵權盜播,《人民的名義》並非第一部,也絕非最後一部。2015年,熱播的《羋月傳》曾遭遇盜播,片方也曾向公安機關報案,但此後並未見到立案偵查及追責的後續報道,典型的“只見打雷不見下雨”。在我國影視作品網絡侵權盜播依然高發的態勢下,每一次熱播劇被網絡侵權盜播,都應成為職能部門嚴打的重點,並將之作為典型案例公之於眾,切實加強公眾的影視劇版權保護意識。
根據我國製作權法、刑法以及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網絡侵權盜播影視作品,可面臨民事侵權責任、行政違法和刑事犯罪等多重法律後果。儘管2014年快播因盜播被罰2.6億元鉅額罰單,彰顯了行政處罰的力度,但孤例還難以形成全面的震懾作用,法律在這方面的規制作用發揮得並不徹底。儘管我國刑法規定了侵犯著作權罪和銷售侵權複製品罪,且司法解釋規定盜播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實際被點擊數達到五萬次以上的即可構成犯罪,但在司法實踐中,鮮有關於因網絡侵權盜播而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例報道,刑事打擊的力度沒有得到彰顯,更多的是網絡盜播被納入民事侵權的範疇。
然而,面對網絡盜播,被侵權方可起訴侵權方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損失,可舉證難是打贏此類官司最大的障礙,有時即使侵權行為有證據足以證實,但如果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最高五十萬元的賠償,對如今動輒上億元的投資商來説已是杯水車薪。
此次《人民的名義》全集遭泄露,給公安機關打擊網絡盜播侵犯著作權犯罪提供了很好的機會,當以此案為契機,將盜播者繩之以法,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版權行政機關以及片方、投資商等隨之可追求其行政責任和民事侵權責任,真正讓其得不償失。這樣,讓《人民的名義》這部反腐片成為反盜播大片,推動影視作品版權保護法律不斷完善、機制不斷健全,使版權意識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