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專家點評:問責要落實 擔責才落地
目標責任書相當於績效管理中的年度績效目標。在整體的部署與規劃之下明確各級政府的任務,上級依據一些客觀的、可量化的指標,來對下級本年度完成績效目標的情況進行考核。年度績效目標對於提高效率、改善公共服務非常重要,是績效管理的重要內容。責任書的核心在於“責任”。有效的責任書管理,就是要明確責任、考核責任、追究責任。
責任書的制定需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首先,要建立在事權合理劃分的基礎上,不屬於基層政府的事權不能進入責任書,否則容易造成上級政府部門的責任推諉;其次,即使屬於基層政府的事權,資金、人力、技術、信息等資源配置也要與事權相匹配;最後,績效管理的最終目標是實現長期的戰略規劃,需要明確年度績效目標與當地戰略規劃的關係,否則,目標責任書所提出的績效目標就是無本之木。
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基層政府面對的責任書過多過雜,有的任務難以完成。解決這個問題,需要理清各層級政府的角色和定位以及它們之間的關係,科學劃分事權。儘量把公共服務和公共物品的供給放在最低層級的政府。在理清政府間關係的基礎上,按照“人隨事定、費隨事轉、權隨責走”的原則,推動管理重心下移、資源下放。
執行責任書是基層公共管理與服務的“最後一公里”,對基層政府績效考核要實現評估主體多元化。除了上級政府的評估,還可以結合內部評估、專家評估以及社會調查、民意測驗等,定期瞭解羣眾對政府工作的滿意度。評估之外,還需促進政府信息公開,把目標任務讓社會周知,加強監督。通過一系列的配套制度,來確保責任書確定的責任落地。並且,應注重考核結果的運用,將考核結果與利益獎懲、幹部選拔淘汰、財政預算撥款相結合,使考核機制真正形成約束力。
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 呂 芳
《 人民日報 》( 2017年04月21日 0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