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追逃順應全球治理得道多助
隨着中國經濟、政治、文化等綜合實力不斷增強,恐怕沒有哪個國家願意繼續成為中國貪官的“避罪天堂”,選擇與中國合作,為中國追逃追贓提供便利和協助,成為越來越多國家順勢而為的適宜之舉。中國貪官從“不敢逃”到“不能逃”,下一步必然是“無處可逃”。
昨天是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集中公佈針對100名外逃國家工作人員和重要腐敗案件涉案人的“紅色通緝令”兩週年。兩年來,“紅通令”名單上有40人陸續成功歸案,超6成為經勸返回國投案自首,其中包括原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楊秀珠等輿論關注的外逃貪官。
從2014年首次發起“獵狐”行動,到2015年發起並持續至今的“天網”行動,中國從全球90餘個國家和地區,追回歷年外逃人員2566人,其中1283人是迫於強大政治震懾,主動回國自首或被勸返回國。經“獵狐”與“天網”兩大行動,貪官外逃年發案人數大幅下降,從2014年的101人降至2015年的31人,再降至2016年的19人。
貪官外逃人數之多,捲走資產數量之大,一度是中國國家形象的巨大負資產。始於兩年前的“紅通攻勢”,成為中國緝拿外逃貪官和反腐敗國際合作提速換擋的一個重要節點,並引發一連串蝴蝶效應。這得益於十八大之後,緝拿外逃貪官及整個追逃追贓行動,被納入反腐敗鬥爭和全面從嚴治黨的整體部署之中。
在此期間,中央成立反腐敗及追逃追贓協調領導小組,各省市組建“追逃辦”,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公檢法司、外交、税務、財政等部門以及駐外使領館齊心協力,首次攥緊緝拿外逃貪官的拳頭,既緝拿外逃貪官,又紮緊防逃籬笆,追逃追贓工作機制和預防機制相繼建立,全國範圍內“不敢逃”的氛圍日漸形成,“不能逃”的機制逐步完善。
外交是內政的延續,國際追逃追贓是國內高壓反腐的必然延伸。追逃追贓從來就不是單純的國際刑事合作,也是基於國家間重大反腐鬥爭而開展的政治合作。此前多年,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西方國家,一直是中國外逃貪官的“避罪天堂”,中國從這些國家追逃追贓收效不大。經過持續的外交努力,中國與西方國家的追逃追贓合作不斷取得進展。以“紅通令”頭名貪官楊秀珠為例,她從中國香港出境,先後向新加坡、法國、意大利等國提出“避難申請”,都被以各種理由拒絕,最後流竄美國,也處於被“監視居住”狀態,直至被勸返回國投案自首。
正在熱播的反腐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京州市副市長丁義珍逃往美國後處境十分悲慘,丁的故事較多來源於楊秀珠等外逃貪官的真實經歷。應該説,中美開啓有限追逃追贓合作,對中國追逃追贓起到了明顯的“撬槓作用”,一些長期習慣於仿效美國的中小國家,後來為配合中國追逃追贓作出了切實的努力。
國家間引渡條約是追逃追贓最便捷的通行證。十八大之前,中外引渡條約簽約國數量長期難有突破,十八大後中外締結引渡條約駛上快車道。截至上月底,中國共與48個國家簽署引渡條約,與美國、加拿大等國的引渡商談也已啓動。全球另有60多個國家雖然未與中國簽署引渡條約,但都與中國就追逃追贓開展專項引渡合作且成效顯著。
順應全球治理大勢,中國的追逃追贓工作在機制上、道義上獲得了越來越廣泛的支持。去年9月召開的杭州G20峯會,一致通過了中國起草並引導G20成員國凝聚共識形成的《二十國集團反腐敗追逃追贓高級原則》。去年11月召開的國際刑警組織第85屆全體大會上,中國公安部副部長孟宏偉高票當選新一任主席,這是中國加入國際刑警組織以來中國人首次當選主席。如今,恐怕沒有哪個國家願意繼續成為中國貪官的“避罪天堂”,選擇與中國合作,為中國追逃追贓提供便利和協助,成為越來越多國家順勢而為的適宜之舉。
所有這些變化,歸根到底緣於中國經濟、政治、文化等綜合實力不斷增強。這些變化仍在繼續發生,中國貪官從“不敢逃”到“不能逃”,下一步必然是“無處可逃”。(潘洪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