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罰學生事件再次升温,教育教學還需多舉並措
近日報道,無錫一小學4年級學生汪某日前因不服從管理遭該校一名體育老師踢傷,致肋骨骨折。記者從無錫市惠山區洛社鎮獲悉,無錫市惠山區洛社張鎮小學已就這起惡性事件出具情況説明:承擔此次事件的全部責任,並對涉事教師任某停職解聘,且要求其配合後續事宜的處理。(4月23日中新網)
一次次教師體罰、毆打學生事件屢見報端,走進公眾視野,吸引大眾眼球,不禁讓我們感嘆,體罰學生的教學方式何以屢禁不止。類似事件前不久已有發生,2月23日下午,鎮安縣城關小學二年級6班的小禕(化名)上語文課時,未完成作業,遭到班主任盧付珍老師拽耳朵,致耳朵被撕裂。
孩子本來就是處於思想不成熟時期,性格還沒有完全定型,個別老師體罰學生,出發點無非是想通過壓力式教育手段起到相對好的教育效果。但是,如果因為孩子不聽話,動輒髒話打罵、拳腳相加,着實違背了教育的本意,同時也傷害了學生的人身健康和人格尊嚴,必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因此,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讓肆意體罰學生的老師受到應有處罰,需要眾籌合力。首先,對於毆打體罰學生的行為,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依法處置,形成震懾作用。相關法律法規已經對體罰學生作出了明確“禁令”,在明確的紅線之前,體罰式教育方式頻出校園,充分説明法律紅線還沒有對個別教師形成震懾作用。因此,對於體罰、虐待學生的老師必須依法依規進行處置,規範教師行為規範,保證廣大學生的身體健康和合法權益。
其次,學校應探索多角度教學方式,加強教學培訓,為教師提供參考資源。學校應該整合資源,聚焦優秀教師的教學方法,定期組織教育培訓,提高教師的教學素養,給當前教學方式注入新鮮血液,針對不同類別的學生,因材施教,制定教學方案,而不應該籠統式的一擔挑,與時俱進的教育方法才是教育出好學生的關鍵。
最後,家長要與老師共同溝通協調,對於孩子身上的缺點及時糾正,用感化的方式減少體罰事件的發生。誠然,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會出現各種不恰當的行為,這就需要教師和家長一同以身作則,規範孩子的各種不良行為,用自身行動感化學生,幫助孩子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念。增加家長與教師的溝通,便築起了共同監督孩子成長的防線,形成教師與家長和諧的局面,對於教育孩子必定起到良好的推動作用。
“棍棒底下出才子”的教育方式並不是理性和正確的,體罰式教育方式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必須通過社會各界形成合力,將體罰式教育方式逐漸取締,讓隨意體罰者受到應有處罰,還學校一片風清氣正,給家長一份安心的答卷。(張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