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焱強、包存寬:“獎罰並舉”治理“污染的GDP”
作者:杜焱强 包存宽
第二批中央環保督察情況不久前向社會公開,7省市3121人被問責。從曬出的問題清單看,環保督察以及時處理羣眾反映強烈、影響突出的環境問題為導向,準確傳達了環保正義以及絕不要“污染的GDP”的決心。
那麼,在現有工作進展基礎上,如何推進環保督察以及環保工作整體更加深入、效果更為持久呢?筆者認為,可從以下方面着手。
第一,糾偏環境保護“説起來重要,幹起來忘掉”現象。我國生態文明建設近年來取得積極成效,但推進難度和阻力較大,尤其片面追求GDP色彩依舊濃厚,“先污染後治理”觀念在一些地方依然根深蒂固。通過督察結果發現,有些地方政府在環保工作上“説起來重要,幹起來忘掉”的現象仍存在。
環保督察應倒逼地方政府、尤其地方主要領導這一“少數關鍵”扭轉“唯GDP論”的片面績效觀,推動其把環保觀念融入日常管理,嚴厲打擊僥倖心理或企業污染死灰復燃,對試圖與環保督察“掰腕子”的動機要進行再督察。
第二,促進在環保問題上黨政同責的制度化。生態環境治理得好不好,是否上馬污染企業,地方政府發揮重要作用,而其關鍵取決於是否築牢制度層面的責任屏障。從督察結果看,一些地方黨委和政府部門環保不作為、亂作為,但問責機制並未得到嚴肅落實,環保部門尤其基層環保工作者往往成為問責的“背鍋俠”,當初負責引進污染項目的決策者卻避開了環保問責。
地方的環保之殤很大程度上源於“地方保護”。環保督察應力求警醒地方黨委政府的責任意識,落實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將監管、損害和終身追究之責制度化。
第三,促進評價考核機制的合理化。評價考核的合理化涉及“獎懲並舉”,雖然重在約束,但更需建立一套環保績效正向激勵體系,以便讓地方政府及其主要領導成為環境質量改善的積極推動者。
現實工作中,確有一些地方政府嚴把環保關,寧願在發展上付出一定代價,也拒絕“污染的GDP”。環保督察應發現、挖掘和突出這樣的案例,引導行政層面形成幹好環保既受百姓擁護,也受上級重視和同行點讚的風氣。(作者分別是復旦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系博士生、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