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改革容不下修仙的“孫區長”
《人民的名義》中每個人物所代表的那一類官員都值得拿出來分析。但不貪不腐,不想升官也不想幹事的孫連城,於改革的語境中更有鏡鑑意義。改革當前,利益矛盾錯綜複雜,需要啃的“硬骨頭”何其多。就一市而言,作為“一把手”的市委書記再有改革魄力,也招架不住底下孫連城之類幹部的敷衍推諉;就一國而言,頂層改革設計再好,也離不開一大批廉政勤政官員立足本職盡心盡責的落實。無論是推進改革還是踐行法治,不敢擔當、不願作為的官員都是無形的“腸梗阻”。
值得警惕的是,一些官員缺乏利益驅動、升遷無望便在原位得過且過,“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像孫區長那樣在家消遣自己的小愛好,修仙的生活好不“愜意”。高層破釜沉舟的改革力道,傳導至一些地方、一些部門,便可能被不同程度地消解。有的官員落實上級指示和改革決策,或是充當“復讀機”,或是裝聾作啞,或是投機取巧。孫連城在李達康視察區信訪辦之後,在改建信訪窗口這個小事情上,幾乎將上面幾招都用盡了:先是以李書記沒有明説為由不管不問;在李達康明確提出按銀行窗口標準改建後,孫區長便在信訪羣眾面前一字不落地複述指示,竟然還贏得了掌聲;最後想出4把小竹椅外加10顆糖的標準,來敷衍兑現上級要求。這樣的橋段,誰説不是現實的真實寫照?
修仙的“孫區長”不貪不腐,到底錯在哪裏了呢?正所謂在其位謀其政。官員吃人民的飯,卻不為人民幹實事;佔行政領導的崗,卻不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試問這種修仙的官員人民要他何用?更可怕的是,這種不作為的修仙態度,往往成為消解改革乃至牴觸改革的“絆腳石”,讓良好的改革決策落不了地,兑現不成老百姓手中的紅利。
反腐高壓之下,改革攻堅之時,如何督促和糾治孫區長身上的痹症?恪盡職守、勤於政事,一直以來都是我們衡量官員的重要標準。但是,這種標準更多時候藏納於百姓口碑裏,或出現在官員舉薦之中,而很少或很難進入法律制度的硬槓槓。一個崗位上的幹部,工作到了什麼標準才算是勤政?幹部考核提拔程序中,達到什麼樣的勤政標準才能提拔?實際上,在最核心、最關鍵的勤政要求上,幹部選拔任用的標準則有些失之於寬鬆軟。就像《人民的名義》中的易學習,其能否被提拔重用,更多時候不是取決於制度標準,而是取決於某種“運氣”。
説到底,勤政不是一個官員的道德職業要求,而是履職盡責的法律要求。由此,勤政應當進入法治視野,成為行政法治建設的重要目的。現代行政法治之起步,更側重於權利與權力的抗衡,而缺乏對權力內部的現代化治理。以往,我們強調更多的是行政法治對於外部法律關係的目的——保障相對人權利,限制和監督行政主體及官員的權力。實際上,健全的行政法治還有另一重目的,即在行政官僚體系內部塑造勤政的體制環境,讓想幹事者能幹事,能幹事者幹成事,幹成事者獲升遷。
但是,與實現權力的廉潔運行相比,實現權力的有效運行有時更為不易。因為貪腐往往是看得見的,而不作為、懶政庸政則常常難被察覺,甚至連李達康這樣的上級都有些無可奈何。可見,行政法治建設必須深入官僚體制內部,客觀分析官員的利益驅動,儘可能從法規制度上建立健全勤政的評價標準。其基本要義有三:首先是從制度上消除“不幹事沒風險、乾的越多風險越大”的顧慮;其次是健全激勵官員勤政的法律機制,以正面的硬標準確保老實人、能幹者不吃虧;最後是完善懶政和不作為的懲處機制,讓不幹事者“下馬”。
中國的改革與法治,雙重邏輯轉軌正處於交織推進的關鍵階段,尤其需要一支既乾淨又幹事的官僚隊伍。行政法治不是要確立官民之間的對立性,相反,對公權力的監督和制約,最終是為了讓官員們能夠“想百姓所想、急百姓所急”,在廉政的基礎上實現勤政目的。因此,實現從懶政到勤政,行政法治尤其需要向內聚焦,培厚官員優勝劣汰的制度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