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防男性產假成“紙上的權利”
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後,各地紛紛增加了生育獎勵假或延長產假。據國家衞計委通報,全國已有29個省(區、市)修訂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各地修訂後的條例均增加了生育獎勵假或延長產假,普遍達到138天至158天,並有男方陪產假,一般為15天至30天。
無論從權利還是福利視角來看,女人生孩子,給男方陪產假合情合理,且十分必要。統計數字顯示,全世界共有70個國家為父親提供帶薪陪產假期,給男方放陪產假早已是共識。
但放陪產假還牽涉到用人單位利益,尤其是私營中小企業,執行起來恐怕未必有那麼自覺、到位。因此,和其他一些假期一樣,陪產假也容易成為“紙上的權利”。防範陪產假“假產”,一要重視國家立法,以剛性法律保障各方的權利與義務,而不滿足於原則性條例或地方性法規。在這方面,瑞典有《父親法》、美國有《家庭和醫療休假法案》……這些法律都把陪產假當作一種權利而不僅是福利對待,值得借鑑。二要重視利益導向,陪產假涉及用人單位利益,通過有效的政策工具,減輕他們的壓力、緩解他們的焦慮,對於陪產假的順利落地大有裨益,應當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