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黑名單制度終結“虐老欺老”
記者從5日下午召開的“北京市養老服務質量建設工作會議”上獲悉,全市534家養老機構將按照民政部發布的115項檢查條款進行自查整改,檢查結果將向社會公開。此外,市民政局還將探索建立養老機構黑名單制度,將虐老欺老行為、家屬反映投訴、安全責任事故、綜合責任險出險、違法違規開展金融活動等情況錄入誠信檔案及黑名單範圍,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倒逼形成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和安全管理持續改進的機制。(5月6日《北京青年報》)
權威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已超過2.3億;國家衞計委預測,到2020年,全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將達2.55億左右。隨着社會老齡化程度的不斷加深,我國老年健康服務的剛性需求也將被不斷釋放。截至2016年3月底,全國各類註冊登記的養老服務機構已達31833個,但在數量增長的同時,也出現了良莠不齊的問題。有的養老機構設施不全,有的管理混亂,特別是近年來頻頻爆出的“虐老欺老”問題,更是讓人們疑慮重重,甚至聞之色變。
養老機構的服務質量直接影響老年人的生活質量。要消除養老機構服務資質不完備、設施設備不健全、服務人員素質不高、醫療資源不足以及虐老欺老等安全隱患,僅僅靠整治和監管還不夠,必須通過建立黑名單等措施強化行業自律,“讓失信者寸步難行,讓守信者一路暢通”。實踐表明,黑名單制度集政府監管、社會監督於一體,推動各相關機構聯動,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共治,倒逼行業“潔身自好”,收到顯著成效。建立養老機構黑名單制度,將虐老欺老行為、安全責任事故、綜合責任險出險等錄入誠信檔案及黑名單範圍,無疑有助於淨化養老服務市場。
近年來,每每爆出養老機構“虐老欺老”問題、發生火災之類的事故,不少輿論往往把矛頭指向法律缺位、監管缺失等。事實上,我國關於養老服務方面的法律法規非常健全,包括《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養老機構管理辦法》、《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範》,再加上地方立法、行業規範,早已彌補了法律空白,而對於諸如虐老欺老行為以及安全問題的監管,雖然有待加強也並非完全缺失。因此,養老機構自身不能很好地履行社會責任是關鍵原因,僅靠法律法規、行業規範和強化行政監管還遠遠不足以保證養老機構服務質量的提升。
筆者認為,強化行業自律、建立黑名單制度與政府監管一樣必不可少,某種意義上説,加強外部監管不及強化自律有效。只有推動各方共治、各方責任到位,養老服務才能健康發展。(付 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