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用公眾參與助推環境防腐
面對部分省市信息公開比例和質量偏低的現實,要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的比例和質量,與時俱進地豐富公開途徑
環保部從今年4月7日開始對京津冀及周邊傳輸通道“2+26”城市開展為期一年的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截至5月3日共督查252家企業和單位,發現160家企業和單位存在環境問題,約佔檢查對象總數的63%。環境督查工作中反映出的大量問題提示我們,生態環境領域的特殊腐敗問題乃是提升環境治理成效的一大障礙。
從近年來的重大環保事件可以看到,腐敗現象存在於環保行政執法的各個環節,主要表現為:在一些地方,環保行政許可審批制度實務中的落後、過剩、重污染產能限控措施被變相廢弛,環保行政執法檢查制度實務中的環保設施配置、安裝、驗收以及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檢查、處罰與強制制度鬆弛,環境公眾評價、環境違法舉報、環境損害救濟、環境違法追責等制度鬆弛。環境腐敗的基礎是官商膠着的灰色、黑色利益鏈條。因此,必須通過加強環境反腐以提升環境治理水平。
以腐敗防治助推環境治理的重要抓手之一是公眾參與。公眾參與是我國現行環境保護法第5條所規定的環境保護基本原則之一,也是反腐敗的重要監督途徑。堅持黨的羣眾路線、按照現代法治精神來組織、依託人民羣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治理和環保領域的腐敗治理,有助於形成政民合作、環境共治、依法治腐的局面。落實公眾參與可以通過以下渠道:一是藉助高科技手段、公眾參與渠道和信息公開機制獲得更豐富的環境違法信息來捕捉腐敗線索、摸清腐敗鏈,完善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的監督機制;二是注重環境信息公開和重點環保腐敗案例的公佈,以樹立法治意識和環保理念,形成強大的社會輿論壓力,還可據此展開專題教育,以產生法治威懾作用;三是完善由於生態環境惡化和排污企業行為致損羣體的權利救濟機制,通過受損羣體的控訴、檢舉引起有權機關的依法審查糾錯和救濟程序,不斷完善監管法制、落實責任機制、強化法律救濟。
公眾參與以外,環境行政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及其他相關黨政部門的協作同時也是促進環境治理和腐敗治理的一大動力。環境行政部門接到的環境問題舉報線索時常揭示腐敗問題的存在。同理,紀檢監察部門接到的腐敗問題舉報線索有時也會涉及環境問題。此外,對環境問題和腐敗問題的查處還需要黨委、政府以及組織人事、公安交管等多個黨政部門的配合。如果仍然延續傳統的條塊分割、部門掣肘的做法,勢必造成環境行政部門無力處理環境問題舉報線索中的腐敗因素、紀檢監察部門只能選擇忽略腐敗舉報線索中的環境問題的局面,割裂環境問題與腐敗問題的有機聯繫,其結果是環境治理和腐敗治理均事倍功半甚至勞而無功。因此,加強部門連動、構建環境行政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對涉及環境和腐敗問題的專項舉報合作辦公機制,落實相應的同等責任體系,是化解環境治理癥結的一劑良方。在此基礎上,教育引導相關行政公務人員聯繫、發展、全面地看待環境治理與腐敗治理的辯證關係,從單一的“政務官”“環境官”“反腐官”“治安官”等觀念定位轉變為統一的“法治守護官”的觀念定位,從策略上改進並樹立環境問題和腐敗問題的協作治理思路,協同推進環境治理和腐敗治理。
目前,公眾參與環境和腐敗治理的機制業已存在並初見成效。例如,羣眾舉報是中央巡視組和中央環境督察組分別獲取腐敗問題線索和環境問題線索的主要來源。為此,特別設置了相關舉報熱線電話和網上舉報通道,便利公眾參與監督。又如,一些環境違法信息依法公開,主要公開渠道是環保局網站和政府信息公開網;環境監察結果和整改情況以及腐敗典型案例也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公開。信息公開有助公眾瞭解環境問題和腐敗問題的存在,創造輿論監督環境。而在部門協作方面,中央環保督察組是部際聯合工作組,由環保部牽頭成立,同時有中紀委、中組部人員參加,旨在落實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嚴格追責。
當然,上述努力還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例如,面對部分省市信息公開比例和質量偏低的現實,要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的比例和質量,與時俱進地豐富公開途徑,利用社會網站、社交媒體等公眾使用頻率較高的媒介達到更好的信息公開效果,讓公眾參與渠道更通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