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户外探險要有法律圍欄
五一假期,有多支驢友團隊徒步穿越“鰲太”,但因為遭遇了暴風雪惡劣天氣,多名驢友被困山上,失聯人數最多一度達到40多人,不過隨着救援的開展,截至目前,僅剩一名女驢友失聯。“鰲太”線是一條縱貫秦嶺鰲山與太白山之間的線路,“鰲太”穿越是眾多驢友嚮往的“聖地”,但整個穿越過程中,大部分區域都是無人區或者石海,近些年來這裏事故頻發,鰲太也成為了國內死亡率最高的户外線路之一(5月7日西部網)。
目前,户外探險已然成為眾多驢友熱衷的生活方式,其中又以登山穿越為主要探險形式。但不容樂觀的是,安全問題已成為影響户外探險活動健康發展的關鍵因素。以登山探險為例,中國登山協會發布《2016年登山户外運動事故分析報告》顯示,2016年全國共發生311起登山户外運動事故,造成64人死亡,3人失蹤。與2015年相比,事故總數增長64.5%,死亡人數增長45.4%。因此,出於安全角度考慮,應該多措並舉對户外探險予以規制。
首先,應當探索完善並在全國範圍內推廣探險“備案制”,建立處罰和救援費用分擔機制。明確備案部門,報備户外探險活動時間、路線、名單、保障措施等內容,以及確定不按規定報備的罰則都是“備案制”的內容。當有報備後,備案部門還應進行核查、評估、即時聯繫與指導等工作,必要時還要制止風險係數高的户外探險行為。事實上,去年4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陝西省旅遊條例》已經就上述內容作出相關規定,但此次“鰲太”線被困的驢友卻沒有登記備案,只是通過網絡約好後自發上山。對違反備案制的行為,該《條例》罰則部分明確“對組織者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但如此低的違法成本,與險情發生後動輒幾萬甚至十幾萬元的救援費用相比,實在不值得一提,因此有必要加大對違反“備案制”户外探險行為的處罰力度。此外,探險者接受救助後,其個人應承擔的費用比例及如何追繳,應在相關法律法規中予以明確。
其次,應當明確救助主體及程序,將救援人員及户外探險人員納入保險範疇。救援應該講究科學、注重效率、兼顧成本,因此應在各旅遊景區及探險事故發生頻率高的當地,建立一支專門性的救援隊伍,由景區管理機構或當地體育行政部門負責統一訓練指揮、購買從業保險,主要組成人員包括專業救援人員、醫護人員、公安人員及景區管理人員,對於當地地形、氣候熟悉的居民也應吸納進來。此外,户外探險活動還應吸納保險業進入,鼓勵保險公司根據實際,開發特殊的户外活動保險產品,針對不同的項目風險程度設計不同的保費和保險金額的險種。同時還要強化户外探險人員的保險意識,如此才能在事故發生後,彌補損失的同時還能分擔一定的救援費用。
再次,應當發揮探險活動行業的專業性優勢,引導廣大探險愛好者通過正當規範的途徑實施户外探險活動。現實中,除沒有專業的裝備外,很多驢友和野遊組織處於“無專業水平、無管理、無約束”的三無狀態。面對蓬勃興起的户外探險活動,一味打壓不是辦法,對於廣大驢友的熱情“宜疏不宜堵”。因此有關部門有必要對商業性探險旅遊的機構、協會或俱樂部進行資質認定和管理,建立專業的探險導遊隊伍,相關法律法規應對予以規範細化並具有可操作性。同時要讓廣大驢友牢固樹立“户探險活動專業性強”的觀點並加強自律意識,引導其依託上述專業機構和領隊(導遊)開展探險活動,以提升安全防範、野外求生、自救脱險等專業能力。
總之,儘管户外探險活動方興未艾,但也不能任由其野蠻生長。探險活動無論風險大小,都是一種冒險行為,因此有必要通過以上多種途徑對其予以規制和引導。如此,任性的探險“野遊”行為才會越來越少,“失聯”“遇難”等字眼才能在新聞中越來越少,廣大驢友的生命安全也才能得到最大限度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