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提高引導輿論的“媒商”
當前的輿論場中,主要有三大參與主體:黨委政府、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妥善處理好這三大主體的關係,可以有效引導社會輿論。這其中,領導幹部的媒介素養至關重要。藉助互聯網技術手段,讓信息多跑路,讓羣眾少跑路,滿足他們的知情權,保障他們的監督權,在發生突發輿情時讓權威發佈跑贏謠言……能否引導好輿論,考驗着我們的“媒商”。
近年來,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使媒體介質發生了巨大變化,從門户網站到微博微信,再到視頻直播等,新聞信息載體從文字更多地過渡到影像,羣眾瞭解新聞的途徑由報紙、廣播、電視向移動客户端轉移。面對這樣的情況,需要構建黨委政府主導的、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的新媒體陣地,更需要更新傳播方式、升級傳播理念。
為此,各級黨委政府一方面要擺正自身位置,用“善政”“良政”取信於民,靠“公開”“透明”加強與媒體的溝通聯繫。另一方面要自覺接受輿論監督,尊重媒體,加強信息溝通,把握輿論發展規律。在此過程中要善於區分合理訴求與謠言蠱惑,對網絡惡意造謠及時查處。同時,也應該加強以法律手段、經濟手段對新媒體平台的輿情調控能力。
應當看到,社會公眾既是新聞輿論事件的當事人,也是新聞信息的傳播者。現實中,少數羣眾在自身訴求受損時,會通過編撰相關信息在各種自媒體平台推送,希望通過網友的轉發、評論,引起社會關注。傳播學中有與“沉默的螺旋”相對應的“偏激共振”現象:部分人較為偏激的觀點,在交流互動中被不斷強化。在偏激共振之下,情緒容易極端化。但隨着時間推進、調查深入,更多事實浮出水面,一些輿情事件最終變成了“反轉新聞”。
針對這些現狀,我們應及時總結近年來出現的經典網絡輿情事件,及時發佈權威信息,引導網民客觀分析,不跟風、不盲從,“讓事實飛一會兒”。具體來講,要區別不同類型的網絡羣體,根據各自的特點加以引導,解決好“事件當事人”的合理訴求,引導好“圍觀羣眾”的情緒,吸取“追求真相者”有價值的觀點與辦法,還要依法準確懲處少數造謠生事者,把工作做得細些再細些,從而引導社會輿情向健康平穩的方向發展。
此外,需要給予高度關注的,是媒體的社會動員能力。自媒體快速發展,本質上講就是一個發行數量大、影響力大、傳播針對性強的媒體。自媒體作用發揮得好,可以在輿論場中形成共鳴、形成互動,在重大社會事件中發揮良好作用。對此,可以加強對網絡輿情的動態監測,及時掌握社情民意,提前預判輿情走勢,主動發聲、精準調控,在對接與對話中,共同營造健康清朗的網絡輿論氛圍。
(作者為北京市昌平區委常委、宣傳部長)